五險壹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待遇的統稱,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個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所以在扣除五險壹金之後,再扣除壹個稅。
稅前工資-五險壹金-個稅=手頭工資。個人所得稅=稅前收入-5000元(起點)-專項扣除(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五險壹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具體保護功能如下:
1.養老保險:達到最低年齡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提供養老保障。
2.醫保:可以獲得醫保報銷,醫保基金支付參保人的醫療費用,減輕經濟負擔。
3.失業保險:提供失業救濟金以維持生活,保證失業時的基本生活需求。
4.生育保險:生育相關醫療費用可報銷,保障女性生育權益。
5.工傷保險:提供工作中的意外保障,治療工作中的意外事故或職業病,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6.住房公積金:為員工提供低成本住房貸款,減輕購房經濟壓力。
綜上所述,保險和壹金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參保人通過繳納五險壹金,可以滿足日常生活中的不同需求,緩解經濟壓力,保障老年生活和醫療的需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文章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