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遺囑見證收費不高
作為遺囑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收費也僅僅數百元。由於無法公證的情形,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選擇律師見證。依據《律師見證業務工作細則》涉及財產的見證可以按非訴訟業務標準收費,非財產的見證收費由雙方協商。
就筆者所在的城市,依據本地律師收費辦法。律師見證等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不低於3000元;律師見證等,按財產標的額2%收費,但最低不得低於5000元。
但是,律師見證就筆者所知,按財產標的額收費往往較少。僅僅按工作量無法按見證標的金額收費。這也致使律師辦理遺囑見證興趣不高。
二、遺囑見證需要面對高風險
遺囑見證書做出後,律師事務所卻要面對高額賠償,這已經屢見不鮮。這也導致,更多律師無法願意對遺囑見證。
從近年的案例中常常看到,由於律師沒有在遺囑見證上簽字,而導致遺囑見證無效,有的案例是由於律師僅有壹人見證而導致遺囑無效,律師見證時沒有確定被繼承人當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而導致遺囑無效等。即在做遺囑見證時,稍有不慎則需要面對高額賠償。
三、現實突破
遺囑是當事人保護財產權利的壹種基本形式。遺囑見證並非無路可走。很多律師事務所和其他第三方機構已經開始建立遺囑庫。為當事人提供便捷的遺囑登記服務。
沒有建立遺囑庫的律師事務所在從事遺囑見證時,有效把握風險,規範見證程序,進行謹慎操作,還是可以為當事人提供個性化的見證服務。如本所律師經常接受咨詢的,怎麽樣為在住院的老年患者提供遺囑見證:
首先,訂立完善的見證委托手續。
律師事務所提前與委托人訂立委托合同。由於立遺囑人即為委托人。但是,實踐操作中往往繼承人更熱心尋找見證律師。在委托合同訂立時更應當註意合同訂立雙方應當為立遺囑人與律師事務所。交款方同樣為立遺囑人。在立遺囑人不便當時簽訂合同時,及時補辦合同手續。
其次,要求立遺囑人所在醫院提前證明其意識清楚,能夠設立遺囑。
老年患者設立的遺囑,最容易被質疑的是立遺囑時,其精神狀態。很多遺囑被認定無效主要是病人在醫院無法證實其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為此,此類遺囑。需要提前準備相應醫院證明,以完善證據的證明力。
另外,嚴格按程序提前作好律師詢問筆錄,影音同步,以便確定整個立遺囑過程。
律師在做詢問時,為了進壹步證實,其意識清楚,在做詢問時可以適當詢問與生活相關問題。影音同步,表明立遺囑時,兩名律師在場,能夠見證整個立遺囑經過從而保證遺囑效力。
最後,制作符合要求的律師見證書。
律師遺囑見證需要制作遺囑見證書,律師需要對所見證事項進行描述,對所見證事項否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意思表示是事真實、簽字是否屬實等事項進行見證。
綜上,律師見證遺囑的確存在不小的風險。但是,抱著為當事人服務的心態,遺囑見證法律服務仍然有較廣泛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