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保險對象
我縣其他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取得統籌地區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02
註冊登記
1.新參保人員:未參加職工醫保的我縣常住人口(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所居住的村(社區)(可本地戶籍)進行居民醫保登記,或通過湖南醫保微信官方賬號進行醫保登記。
2.大學、中專、技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我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參加統籌居民醫療保險,統壹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3.2023年2月前,登記特困人員、孤兒、實際無人照料兒童、重度殘疾(1-2)等級、低收入受助人員:經縣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和困難身份認定部門確認名單後,進行全體居民醫保登記。
4.2022年正常參保:為續保,無需登記,可直接繳納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費。
03
保險支付時間
2023年城鄉居民集中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特殊情況下延長至2023年2月28日。2023年6月65438+10月1續繳至2023年2月28日的,居民自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04
支付標準
1.2023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統壹為350元/人。
2.對監控對象和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給予50%的經濟補助,個人繳納175元/人。
3.我縣貧困人口、孤兒、實際無人照料兒童、重度殘疾人(1-2級)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財政全額資助;低保對象給予50%的財政支持,另外50%個人繳費由民政部門資助。
4.2023年出生的新生兒,出生後90日內,監護人可提交新生兒戶口簿或居住證,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對新生兒進行實名登記。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後,自出生之日起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可納入醫保報銷範圍。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需繳納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費,方可享受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5.因終止勞動關系被切斷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的職工,可在切斷之日起90日內,持職工醫療保險證明隨時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繳費,自職工醫療保險覆蓋範圍被切斷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新就業形式的從業人員,未及時就業的退役士兵、刑滿釋放人員和高校畢業生,自其居住地首次參保繳費之日起,可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6.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其他特殊情況(具體為新遷入戶籍、90日內未參保的新生兒、90日內未參保的職工),可按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壹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從繳費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7.參保人繳納居民醫保後,因65438+2022年2月31日前死亡、參加職工醫保或重復參保繳費等特殊情況,可終止相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並申請退費。以上特殊情況原則上應在2023年3月31前申請退款。
8.其他情況按政策執行。
05
支付方式
1.通過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稅社保”APP、“湖南稅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湖南省稅務局官網繳納。
2.通過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湖南農商行、長沙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光大銀行、華融湘江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湖南銀聯相關渠道支付。
3.使用非標準身份證件登記的居民,通過“湖南稅社保”APP、“湖南稅社保”微信小程序、長沙銀行進行繳費。
4.在校大學、中專、技校學生代收代繳居民醫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