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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解說土地增值稅節稅籌劃方法有哪些

(壹)利用臨界點進行納稅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8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7條的規定,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如果企業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這個臨界點上,可以通過適當控制出售價格而避免繳納土地增值稅。

(二)利息支付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往往需要利用大量貸款,其中涉及利息的支出,關於利息支出的扣除,我國稅法規定了壹些限制。《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7條規定:“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6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壹)、(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三)代收費用處理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壹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的規定,如果代收費用是計入房價中向購買方壹並收取的,可作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計稅;如果代收費用未計入房價中,而是在房價之外單獨收取的,可以不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對於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收入計稅的,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對於代收費用未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的,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

(四)通過增加扣除項目進行納稅籌劃

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成本之壹,而土地增值稅在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情況下可以免征,企業可以通過增加扣除項目使得房地產的增值率不超過20%,從而享受免稅待遇。

(五)利用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我國對土地增值稅規定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充分創造條件,通過享受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六)通過兩次銷售房地產進行納稅籌劃

房地產銷售所負擔的稅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稅和營業稅,而土地增值稅是超率累進稅率,即房地產的增值率越高,所適用的稅率也越高,因此,可以從簡單裝修上做文章,將其作為單獨的業務獨立核算,這樣就可以通過兩次銷售房地產進行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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