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第八條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在享受優惠起始年度備案.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無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企業享受其他優惠事項,應當每年履行備案手續.
企業同時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或者某項稅收優惠需要分不同項目核算的,應當分別備案.主要包括: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減免項目,以及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稅額等優惠事項.
定期減免稅事項,按照《目錄》優惠事項"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減免稅"執行.
第九條定期減免稅優惠事項備案後有效年度內,企業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壹)仍然符合優惠事項規定,但備案內容需要變更的,企業在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二)不再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企業應當主動停止享受稅收優惠.
經稅務機關審核,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按下述規定給予減稅或免稅優惠:
(壹)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是指:
1.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2.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
產業政策在壹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1.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上述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2.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3.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
上文講述了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每年都需要備案嗎,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無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這種情況下可能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我們壹定要熟知使用方法和要準確弄清內容,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小編提醒大家最好是了解相關內容,才能夠發揮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