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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局根據中***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巴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41號),設立巴中市教育局(簡稱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擴展資料
巴中教育局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決議、決定。
(二)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小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擬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協調教育督導部門開展好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負責對縣(區)政府教育工作和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藏區學生“9+3”免費職業教育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七)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機構編制、招考錄用、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幹部人事、資源配置、評優選模、考核獎懲、離退休管理與服務、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籍教師、專家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高等學歷教育的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檔案的接轉及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壹)負責管理教育直屬事業單位、學校,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並對部門和企業舉辦的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
(十三)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監察及教育經費內審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學校後勤產業管理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負責學校校舍、食品、衛生、飲水、道路交通、教學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