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除可以享受《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以下優惠:
1.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扣除標準為4800元。
2.下列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2)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3)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合理開支部分;
(4)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如果其在境內居住時間不滿壹年(比如,壹次性在香港呆40天),其在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同前述1.即:應納稅額=(當期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期境內實際停留天數÷當期公歷天數。
如果其多次到香港累計40天,則該香港人屬於在境內居住滿壹年。其在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國稅發〔2004〕97號文件規定,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擴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表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表。(註:概述圖為減掉5000後匹配區間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征額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註:個人稅率表和企業稅率表的2018年8月調整版本還未更新);
註: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後計算應納稅額。
免稅率亦稱“稅率為零”。指對某種課稅對象和某個特定環節上的課稅對象,以零表示的稅率。從理論上說,零稅率與免稅是不同的。免稅是指對某種課稅對象和某種納稅人,免除其本身負擔的應納稅額,而外購的貨物或勞務仍然是含稅的。
稅率為零不僅納稅人本環節課稅對象不納稅,而且以前各環節轉移過來的稅款亦須退還,才能實現稅率為零。但在實際工作中,稅率為零的含義在不同稅種上的使用,並不嚴格。
如所得稅往往對應納稅所得額的免稅金額部分以零稅率表示,當然所得稅並無轉移稅額的問題。再如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規定稅率為零的投資項目僅指免掉投資項目本身應納稅額,其外購各種商品和勞務,實際上都是含稅的,並不退還其已納增值稅稅額。
真正體現零稅率理論上定義的,是增值稅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即納稅人出口產品不僅可以不納本環節增值額的應納稅額,而且可以退還以前各環節增值額的已納稅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