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包裝保證金增值稅的相關稅收法規如下:
1.壹般貨物包裝押金收取時不征稅,逾期或超過壹年不退還的征收增值稅。屬於應稅消費品的,還應當征收消費稅。
2.除啤酒、黃酒外的酒類包裝保證金在征收時征收增值稅、消費稅,逾期不再征收,退還保證金時也不退還已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余額沒收後轉為其他業務收入。但對於啤酒、黃酒包裝的押金,收取押金時不征收增值稅、消費稅,逾期不退還時確認收入,但不征收增值稅。
3、包裝已隨產品銷售定價;但為了督促買家退包,葡萄酒包(啤酒、黃酒除外)押金符合上述處理的,在征收時征收增值稅、消費稅;普通商品和啤酒、黃酒包裝的押金逾期不退的,將收回包裝,沒收押金,沒收的押金征收增值稅。
二、納稅的基本流程:
1.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由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應確定主管稅務領導、主管會計、主管稅務人員。按照發票管理制度的規定購買和使用發票。
3.納稅人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按照要求報送有關報表和資料。
4、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納稅自查,並有義務接受稅務機關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