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小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且月銷售總額未超過654.38+萬元(若654.38+0個季度為654.38+0個納稅期,則該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額合計超過65438+萬元,但扣除本期銷售不動產後未超過65438+萬元的,銷售商品。勞務服務。服務。銷售無形資產免征增值稅。兩個。適用增值稅差別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為依據,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增值稅免稅政策。“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填寫銷售額後的差額。三個。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可以選擇1個月或者1個季度。壹旦選定,就不能在壹個會計年度內更改。四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規定的其他個人,可以以壹次性租金的形式分享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分享後月租金收入不足65438+萬元的,免征增值稅。五個。對註冊日前12個月(1個納稅期為1個月)或連續4個季度(1個納稅期為1個季度)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壹般納稅人,在2019123655年繳納。壹般納稅人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壹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若幹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8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統壹出口退(免)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六個。按現行規定應預繳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只要其在預繳地的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萬元,當期無需預繳增值稅。本公告發布前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七個。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其納稅期限銷售不動產。本公告第六條及其他現行政策法規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按照現行規定繼續免征增值稅。八個。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萬元的,其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繳納的稅款,可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重復收回或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九個。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0月和2019年6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如果1季度為1納稅期,則2019年第壹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但當期開具普通發票已繳納的稅款可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同TENUTO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65438+萬元的,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電子普通增值稅發票。已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且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