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
1、確認納稅期限:根據當年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應當在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之間,對前壹年度的個人所得稅進行申報和繳納。
2、填寫申報表格: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個人所得稅申報表格,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如收入發票、工資單等);
3、核對申報信息:提交申報表格後,系統將自動計算個人所得稅額度,個人需要核對申報信息是否正確;
4、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通過稅務局進行在線繳納,也可以選擇到稅務局現場繳納。
個人所得稅退稅材料:
1、身份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由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證明納稅人已經繳納了個人所得稅;
2、銀行卡:開戶行、戶名需與申請人壹致;
3、銀行卡密碼:辦理退稅時需要銀行卡的密碼進行身份驗證;
4、勞動合同:證明納稅人的工作單位和收入來源;
5、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證明納稅人已經申報了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具體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區、情況等不同而有所差異,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操作。可以提前了解相關政策和規定,以便更好地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
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