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規模納稅人的定義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2.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核算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核算增值稅采用簡化的方法,即購進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壹律不予抵扣,直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
3.小規模納稅人應繳納增值稅的計算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時,按照不含稅的銷售額和規定的增值稅征收率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即應納稅額),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壹般來說,小規模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的方法並向客戶結算款項,銷售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後,應進行價稅分離,確定不含稅的銷售額。不含稅的銷售額計算公式: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4.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科目的設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1)購進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時
借: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支付的增值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
(2)銷售貨物、應稅服務或應稅行為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不含稅的銷售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增值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