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際全額抵減稅額時,分錄為,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貸:營業外收入-稅費減免.
認定壹般納稅人企業需要提供什麽資料?
《關於營改增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及相關事項的通知》(深國稅函(2012]227號)規定: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於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如下: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通用申請書》;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4、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復印件;
5、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復印件;6.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整體上來說是可以的,其實按照上文提及到的相關會計分錄的處理資料,相信妳們看完後對此遞減稅控的處理都有壹定的認知;其次就是遞減退回來的稅款是可以通過營業外收入的科目進行處理的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增值稅納稅人可憑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