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體來看,征收率為6%的項目包括自來水、小水電機組生產的電力、部分建材產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為5%的項目為中外合作開采的原油、天然氣;征收率為4%的項目包括寄售、典當和拍賣物品,出售二手物品;征收率為3%的項目為公共交通及其他公共交通等單項應稅服務。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哪些?
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5%的征收率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購買的房屋和其他個人不動產銷售),銷售額以該不動產的原購買價格或者取得該不動產時的評估價格減去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然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的不動產,應以全部價款和其他費用作為銷售額,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然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3、小規模納稅人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5%的稅率征收。
4.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自建)的房地產(不包括其購買的住房),以銷售金額為該房地產的原購買價格或者取得該房地產時的定價扣除全部取得價格和價外費用後的余額,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5.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與機構不在同壹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然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6.其他個人將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出租的,按照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7.個人出租住房,按5%減1.5%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8.個人出售購買不滿2年的住房的,按照5%的稅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以上政策適用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以外的地區。
(2)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征收率。
1.試點納稅人中跨縣(市)提供建築勞務的小規模納稅人,應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勞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服務。
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
1.提高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自2009年以來,我國許多地區提高了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的營業稅起征點為國家最高標準5000元/月。2008年6月5438-10月1,廣東省將全省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惠及個體戶和個人4萬余人,年減稅7000多萬元。河南省營業稅起征點今年4月調整為3000元,全省654.38+0.4萬戶個體工商戶將不再繳納營業稅,每年將享受稅收優惠約2.2億元,平均每戶每年受益近65.438+0.600元。
法律依據:
《增值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壹般按照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比如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銷售計算機,適用3%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