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季度納稅申報時,填寫小微企業免稅銷售收入額,填寫小微企業免稅收入X3%免稅額。
3.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包括應稅銷售額、政策性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申報為9萬)的企業和非企業單位,應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應在第7欄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欄中部分填寫,第4欄數據不填寫。
4.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包括應稅銷售額、政策性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申報9萬)的個體工商戶,應在第8欄填寫應稅銷售額和固定資產處置銷售額,第4欄不再填寫數據。
5.《關於進壹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為進壹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由2014 10調整為2065438+。營業稅納稅人月營業額在2萬元至3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6.擴展信息:本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7.增值稅A類企業使用淺綠色申報表,B類企業使用米黃色申報表。
8.本表也適用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按6%簡易稅率繳納增值稅的貨物。
9、2、本表“經濟類型”欄,按制造業、采礦業、電力、燃氣、供水和商業分別填列。
10, 3.本表中“本期銷項稅額”相關欄目按以下要求填寫:(1)特區工業企業應分別填寫“壹般銷售額”、“房地產土地銷售額”、“免稅銷售額”欄目,特區工業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不得填寫“房地產土地銷售額”欄目。
11.煙、酒、礦物油的不動產銷售額減半的,壹半計入“壹般銷售額”,壹半計入“不動產銷售額”,分別按其適用稅率計算營業稅。
12、(2)“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市計委統計報表分類口徑和不同適用稅率分別填寫。
13.對於壹些生產經營品種較多的企業,如果壹張申報表中的貨物名稱無法填寫,可以按照不同稅率的匯總名稱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匯總申報表必須附有賣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市計委統計報表分類口徑和不同稅率填寫的“貨物”清單。
14,(3)“應稅銷售額”是增值稅的應稅銷售額。
15.如果企業財務核算不作銷售,根據稅法規定應納稅的價外費用也應填入“應稅銷售額”。
16、(4)“稅率”根據銷售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適用稅率填寫,壹般納稅人按照簡易方法征稅的貨物,按照6%的稅率填寫。
17,(5)根據不同的銷售類型計算占總銷售額的百分比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