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費稅稅率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等於銷售額乘比例稅率加銷售數量乘定額稅率。〈br〉
當生產企業對銷售企業的計稅價格高於70%時稅務機關不限定最低計稅價格,在低於70%時稅務機關限定計稅幅度在50%至70%之間。〈br〉
由於白酒的計稅比較復雜,涉及到生產加工、糧食進口等很多業務種類,所以很難統壹計稅價格。目前市場上以百分比例和定稅率決定稅率,知道銷售額和數量套公式計算即可。〈br〉
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範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範圍內。〈br〉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br〉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br〉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準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範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