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差異如下
1,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特別是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年銷售額1萬元以上的可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年銷售額1萬元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2.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654.38+0.8萬以上的可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年銷售額654.38+0.8萬以下的為小規模。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654.38+0萬以下,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654.38+0.8萬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反之,就是壹般納稅人。
3.稅收管理法規的差異。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額抵扣,計算方法為銷項減進項。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發票,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計算方法是銷售額×收款率。
4.稅率不同於征收率。壹般納稅人基本稅率為17%,稅法還列舉了適用13%低稅率的五類貨物。還有幾種特殊業務采用簡易方法征收(指小規模),以及應稅服務和零稅率的貨物。小規模納稅人按4%的稅率征收小規模經營稅,按6%的稅率征收小規模經營稅(免稅的除外)。
擴展數據:
壹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稅人資格。
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會計核算,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壹般納稅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