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準則》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與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相比,《小企業會計準則》相對簡單,並且為了減輕小企業納稅調整的工作量,《小企業會計準則》盡量與稅法趨同。在收入確認方面,《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原則相同,但在個別業務的處理上存在明顯差異,筆者認為,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和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銷售退回差異較大。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在收入確認上的主要差異的知識,歡迎閱讀。
壹、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銷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五條規定: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在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方面,《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存在較大差異。
例1:2017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銷售壹套大型設備,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為2000萬元,分5次於每年12月31日等額收取。該大型設備成本為1560萬元。在現銷方式下,該大型設備的銷售價格為1600萬元。
?若甲公司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則會計處理如下:
2017年1月1日銷售實現時:
借:長期應收款 20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6000000
未實現融資收益 400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5600000
貸:庫存商品 15600000
2017年12月31日收取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4680000
貸:長期應收款 4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000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1268800(根據實際利率計算得出)
貸:財務費用 1268800
?若甲公司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則會計處理如下:
2017年12月31日收取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468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3120000
貸:庫存商品 3120000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因此,《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產生了差異。在2017年,會計確認上1600萬元收入,1560萬元成本,沖減126.88萬元財務費用;而稅收上只能確認400萬元收入和312萬元成本;在匯算清繳時,調減收入1200萬元,調增成本1248萬元,調增財務費用126.88萬元。
《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壹致,無需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銷售退回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六十壹條規定:?小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不論屬於本年度還是屬於以前年度的銷售),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小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折讓,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九條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退回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第五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通常包括下列各項:?(三)資產負債表日後進壹步確定了資產負債表日前購入資產的成本或售出資產的收入。?
例2:甲公司2017年11月8日銷售壹批商品給乙公司,取得收入120萬元(不含稅,增值稅率17%)。甲公司發出商品後,按照正常情況已確認收入,並結轉成本100萬元。2017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已經收到。2017年1月12日,由於產品質量問題,本批貨物被退回。甲公司於2017年2月28日完成2008年所得稅匯算清繳(適用稅率25%)。
?若甲公司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則會計處理如下:
2017年1月12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4000
貸:銀行存款 1404000
借:庫存商品 100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0000
?若甲公司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則會計處理如下:
2017年1月12日:
借:主營業務收入 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04000
貸:銀行存款 1404000
借:庫存商品 10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100000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幹問題的 通知 》(國稅函[2008]875號)第壹條第五款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於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因此,《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產生了差異,2017年度匯算清繳時調增收入120萬元,調增成本100萬元,2017年度匯算清繳時再進行反向調整。
《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壹致,無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