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65438+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0萬元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所得稅。
註:是指小規模納稅人只要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0.5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年銷售額不超過654.38+0.8萬,就不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現行政策下,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照應納稅所得額分兩個階段計算:
壹是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
二是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654.38+00%。
這個優惠是針對第壹款,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壹百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5%,然後減半就是25000元。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分階段免征增值稅。
20265438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額合計不超過15000元(若1季度為1納稅期,則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0000元)。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入適用3%的征收率,免征增值稅;適用3%稅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將暫停征收。
4.繼續實施企業R&D費用75%抵扣政策,將制造業企業抵扣比例提高到100%,以稅收優惠鼓勵企業增加R&D投資。
5.制造業中小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繳部分稅費。
2022年制造業小微企業可緩繳全部稅費: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不含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時繳納的稅費),緩繳期為6個月。
6、中小企業設備所得稅按壹定比例壹次性抵扣。
中小企業2022年6月65438+10月1至2022年2月31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壹定比例自願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7.分階段減免租金
疫情高發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出租國有房屋的,2022年減租6個月,其他地區減租3個月。出租人免交租金的,稅務部門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減免當年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國有銀行對必要時減免租金的出租人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非國有住房租金減免,除同等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外,鼓勵各地給予更大優惠政策。通過轉租、分租方式出租房屋的,要確保租金減免優惠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不得在轉租、分租中哄擡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