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自201、2013年8月起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註: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20000元,即不含稅銷售額,折算為含稅銷售額【金額為20600元,即普通發票和開票價格合計為20600元。小規模季度9萬不是增值稅,是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利潤x25%,利潤=開票收入-采購成本-營業費用。想少交企業所得稅,就要減少利潤。為了減少妳的利潤,妳必須提供成本發票。如果沒有正規的成本發票(收據無法記錄),就認為沒有成本,妳要按照開票所得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
小規模和壹般納稅人購買貨物時必須索要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要普通票作為成本,壹般納稅人需要專用票(不僅可以抵扣增值稅,還可以作為購買成本)。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小型微利企業在稅收上的概念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準。壹是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三、納稅指標,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符合這三個標準的,都是稅中提到的小型微利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