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R&D費用加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進壹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R&D費用稅前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6號公告)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R&D活動實際發生的R&D費用,不形成無形資產且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規定予以扣除,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 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進行稅前攤銷。
比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同時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要求。具體條件和標準參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辦發[2017]115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國家稅務總局10,2022),企業在5438+10月份預繳第三季度(季度預繳)或第九個月(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選擇享受當年前三季度R&D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放棄提前還款階段享受政策的,可以繼續享受,直到最後結清。
3、500萬元以下的設備和機器壹次性稅前扣除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稅2021第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第54號)政策2023年延長至12 31,即單位價值低於。
4、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和器具壹次性稅前扣除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設備儀器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公告編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12),中小企業2022年1至2022年2月1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儀器,單位價值為50。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當年可稅前扣除單位價值的50%,其余50%可按規定在其余年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是:
電子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