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協議1勞動合同雙方基本信息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乙方: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簽約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壹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 _ _ _ _ _ _ _ _ _年至_ _ _ _ _ _ _ _ _ _年。
(2)試用期自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開始。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工作地點。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1.實行定時工作制的,每日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如遇不定時工作制,甲乙雙方應協商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同時安排乙方補休或者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和單位規定的休假制度。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績效考核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
乙方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人民幣/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績效考核核定。如甲方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崗位發生變化,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月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加薪的機會。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壹)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因工(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醫療和經濟補償的權利。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達成協議。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能按時、按量向乙方支付合理的報酬。
2.甲方未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保險福利。
3.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崗位和培訓機會。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以培訓/教育協議為準。
(2)在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甲方有權了解與乙方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簡歷、資質或上崗證,以及之前的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書面承諾其真實性。甲方因故意遺漏或隱瞞上述基本信息而被誘騙簽訂勞動合同的,如被甲方發現或被原單位起訴,將視為乙方欺詐,導致甲方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壹條規定的到達日期到達工作崗位,本合同將在到達日期到期後自動失效,除非甲方同意..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有任何沖突或不壹致,應以附件為準。
(5)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並或分立時,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合同期內,乙方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受聘於任何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似的業務或競爭沖突。
(8)乙方應對在合同期內獲得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需要的甲方員工)披露。乙方違反保密義務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被認為有充分的理由予以解聘。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X.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修改本合同。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XI。本合同壹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至少持有壹份副本。甲方應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勞資雙方協議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雙方勞動關系的處理及在XX市X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履行和訴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X勞仲安子(20xx)第號字:
1.甲方壹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大寫:),作為雙方勞動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
2.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賠償金後,甲方應向XX區人民法院提出勞動爭議撤訴請求,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X勞仲案字(20xx)第號裁決不予執行。
三。本協議簽署後2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本協議所列款項壹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賬戶:
開戶銀行:
帳戶名:
賬號:
四。本協議所列的金額構成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終結算,包括與勞動關系相關的法律規定的所有必要資金,如社會保障費、公積金、加班費、非法終止的賠償金(如有)等。
5.乙方收到本協議第壹條約定的款項後,所有爭議終止,雙方不再有其他爭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訴、仲裁或訴訟,均視為違約,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作為主張權利的依據。
6.如果甲方未能按約定支付賠償金,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仔細閱讀協議內容,並充分理解每壹條款的內容,並由授權方簽字確認。
八。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日期:
勞資協議第3號協議:
當事人: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
鑒於乙方原是甲方的合同制員工,合同期限為××年,現因××原因,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壹條甲方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和金額如下:
(2)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甲方的商業秘密尚未公開,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保密費的標準和金額如下:
(3)協助乙方辦理保險關系轉移、黨團關系延續等與解除勞動關系相關的壹切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之前已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
(2)乙方不得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歸還所有所有權或使用權屬於甲方的物品..
第三條違約責任任何壹方不履行本協議中相應義務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人民幣元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第四條其他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勞動協議4甲方:公司名稱註冊地址: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乙方:青島南北基法律服務所
地址:青島市山東路8號泰山大廈郵編:266071電話:(0532)85825726傳真:(0532)85812302郵箱:nbjflw @ 163.com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提供勞動管理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聘請乙方為其勞動人事管理法律顧問。甲方指定專人與乙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進行日常聯系,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動管理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
2.甲乙雙方應依法遵循合法、誠信、守合同的原則,相互配合,使乙方的勞動管理合法有效,並立即督促乙方的勞動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節約企業運營成本。
三。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勞動管理、社會保險、勞動爭議等人力資源管理相關政策法規的咨詢服務..
4.乙方應甲方要求,協助制定乙方內部勞動人事管理制度,或對甲方制定的勞動管理制度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5.甲方應根據與乙方的約定和實際工作量支付合理的服務費,乙方應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不及物動詞乙方根據本協議主要提供以下服務,以下服務因甲方原因難以提供。
增加的,應當支付合理的費用。
1,提供勞動政策,勞動法律法規咨詢。
2.指導客戶制定或修改勞動合同文本,提供簽訂勞動合同的咨詢和服務。
3.指導客戶建立和制定與用工、薪酬分配、福利保險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
4.提供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變更勞動關系的咨詢和服務。5.幫助客戶協調內部勞動爭議,及時提供解決爭議的法律政策依據和處理意見。
6.及時向客戶提供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最新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7.為客戶提供勞動力市場信息。
8.應客戶要求,每年免費進行兩次勞動人事管理法律講座。
9.代理勞動管理(對外)事務:
(1)辦理單位用工登記手續。
(2)辦理錄用手續。
(3)辦理勞動合同鑒證。
(4)申請就業人員增減登記。
⑸代理提取和轉移個人檔案。
(6)代理單位社會保險賬戶登記。
壹次性辦理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和變更。
⑻辦理社會保險月繳費申報。
(9)為女職工辦理生育保險並劃撥。
⑽與協辦單位解除合同的員工的失業證。
⑾辦理大中專畢業生接收手續。
⑿協助大學畢業生和其他專業人員的正規化和定級。
[13]共同贊助員工住院醫療報銷。
⒁辦理勞動主管部門申報的各種報表。
⒂辦理勞動年檢。
⒃有勞動部門的檢查和評定。
⒄協助工傷職工的治療和工傷保險基金的撥付。
⒅代表企業參加勞動主管部門的其他活動。
7.應甲方要求,乙方也可提供以下服務,但應另行委托並另行約定。
1,處理勞動爭議(協商、仲裁、訴訟)
2.人才招聘和人才引進機構。
3、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4.代理公司工商、稅務、金融、海關、外經委、變更、年檢等事宜。
八、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務,直接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辦理錄用手續、勞動合同簽證、檔案管理、社會保險等事務產生的費用在辦理前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繳。
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代理服務費應按約定核定和收取。(附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
X.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期滿後,如雙方無書面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自動順延以兩次為限。期滿後,應簽訂另壹份協議。
11.在協議有效期內(包括有效期自動延長),任何壹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單方提出終止協議的,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根據未履行協議的期限(按月計算)以終止前六個月的平均服務費為基礎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已預付服務費,不收取違約金。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
12.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勞資雙方協議5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勞動爭議,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確認,自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之日起,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乙方確認,乙方於20xx年月日因個人原因辭職。
2.甲方應向乙方壹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該金額包括乙方提出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社會保險、經濟補償等。).
三。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的壹切糾紛終止,雙方不再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放棄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主張權利的依據。
四。甲乙雙方承諾,雙方已理解本協議的法律含義,並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
動詞 (verb的縮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勞資協議6協議編號:
雙方:
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
(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
鑒於
乙方曾是甲方的合同制員工,合同期限為××年。現因××,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壹條甲方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和數額如下:
(2)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甲方的商業秘密尚未公開,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的保密費的標準和金額如下:
(3)協助乙方辦理保險關系轉移、黨團關系延續等與解除勞動關系相關的壹切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之前已簽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
(2)乙方不得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歸還所有所有權或使用權屬於甲方的物品..
第三條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壹方不履行本協議中相應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人民幣元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
第4條其他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註意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裏有兩個地方需要註意:壹是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第二,本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應當理解為企業的單方權利,即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只要公司辦完相關手續,員工是否回來辦理離職並不影響合同的解除。
勞務協議7甲方:嵩明縣建築機械化工程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地方勞動管理法規及我公司人事管理辦法,結合甲方規定我公司所有新員工均需試用,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 * *簽訂本協議並同意以下條款:
壹、試用協議期限:
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試用期崗位根據甲方工作安排。雇傭乙方工作。
3.試用崗位的工資以雙方事先約定和公司的工資制度為準。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壹、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規章制度;2.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3.如果新員工不勝任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及條件;
2.根據本協議向乙方支付工資。
3.甲方應對乙方在試用期內因工致殘負責。
動詞 (verb的縮寫)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壹切民事權利;
2.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權利;
3.享受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4.如果妳對試用狀態不滿意,有權辭職。
5.有權決定試用期滿後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協議;
6.如乙方表現突出,可向甲方要求獎勵;
7.有權參與公司的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和行為準則;
3.維護公司聲譽和利益的義務。
不及物動詞在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前辭職的,試用期工資如下:
關於工作時間和工資比率的說明
時間
時間≥1個月50%
時間≥2個月60%
時間≥3個月70%
時間≥4個月80%
時間≥5個月,90%
時間≥6個月100%
2.試用期內,甲方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乙方正式錄用的,甲方為其辦理相關社會保險;
3.試用期內,乙方請65,438+00天長病假,累計事假超過7天,試用期協議自動解除。
4.乙方在試用期內擔任試用期職務,試用期滿後給予固定崗位和工資待遇。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
5.如員工表現突出,甲方可提前終止試用期,並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協議;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
八。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人事經理: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勞資協議8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壹、協議期限
甲方(宏偉信息產業以下簡稱甲方)聘用乙方(臨時工以下簡稱乙方)在甲方生產部門工作,工作崗位為臨時崗位。協議期限自進廠之日起至20xx年春節假期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支付乙方工資,基本工資1100元,平時加班7元/小時,周末加班10元/小時;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接受甲方管理,按協議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協議規定的工資待遇;
(3)簽署本協議時,自願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除重大特殊情況外,乙方不得與甲方終止本協議;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協議並處以經濟罰款: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和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在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者壹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3 .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和貪汙嚴重;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被開除、勞動教養、判刑、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其他違反國家和甲方規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本協議將在到期後自動終止: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協議壹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期限屆滿前單方解除協議,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個,另壹個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
年月日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