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匯算清繳: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企業應按規定填寫《稅收優惠明細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附表,其中查賬征收企業為附表五、核定征收企業為附表壹)第45行"企業從業人數"(取整數)、46行"資產總額"(單位為元,保留小數點兩位)、47行"所屬行業"(填列"工業企業"或"其他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條件的,將減免稅額填在《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減免稅額計算方法:1、應納稅所得在10萬元(含)以下的,減免稅額=應納稅所得*15%.2、應納稅所得在10萬元至30萬元(含)的,減免稅額=應納稅所得*5%.
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政策是怎麽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以下簡稱《通知》)等規定,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