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偷稅漏稅如果是單位的話,只會對個人進行壹定程度的處罰。
2.如果是國家公務人員幫助個人逃稅的話,那麽會對其以***犯的身份處罰並且開除其公務人員的相關身份。
3.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4.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立案標準:
1.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 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占各稅 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 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綜上所述,協助偷稅漏稅如果是單位的話,只會對個人進行壹定程度的處罰。如果是國家公務人員幫助個人逃稅的話,那麽會對其以***犯的身份處罰並且開除其公務人員的相關身份。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零壹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