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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德稅收協定為什麽還沒生效

2014年3月28日,國家主席在柏林同德國總理默克爾舉行會談。會談後,在中德兩國領導人的***同見證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代表中國政府與德方簽署了新的《中華人民***和國和德意誌聯邦***和國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下簡稱新協定)。

德國目前是我國在歐洲最大的貿易夥伴,也是歐盟成員國中與我國相互投資最多的國家。為了加強中德兩國稅務合作,正確反映兩國經濟關系以及國內相關稅法發展變化情況,國家稅務總局與德國財政部自2007年開始對現行協定進行重談,修訂原協定中的有關條款。雙方經過多輪艱苦談判,最終就新協定文本所有條款達成了壹致。新協定在現行協定的基礎上降低了跨境投資者的稅收負擔,將促進中德相互投資。新協定還列入了防範協定濫用的若幹規定,體現了兩國在G20***同聲明框架下攜手應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合作意願。

在協定簽署前,王軍與德國聯邦議會財政國務秘書梅斯特先生進行了會談。雙方介紹了彼此的國內稅收政策及其改革進展情況,對G20項下的稅收國際治理、中德新協定的生效與執行,以及目前中德雙方稅收合作情況交換了意見。雙方表示,將努力促進新協定盡快生效執行,以期在新協定的推動下加強兩國稅務合作,消除重復征稅,促進兩國經濟關系進壹步向前發展;防範與遏止惡性稅收籌劃,打擊跨境逃避稅,***建良好的國際稅收秩序。

在德期間,代表團在中國駐德使館的安排下召開了在德中資企業座談會,向中資企業宣講中德新協定,並回答了企業關心的跨國投資稅收熱點與難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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