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籍關系在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以下統稱五城區),個人按12240元的標準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戶籍關系在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郫縣和雙流縣的(以下統稱近郊區縣),個人按10080元的標準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戶籍關系在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和新津縣的(以下統稱遠郊縣市),個人按7920元的標準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第六條 (從業年齡人員繳費標準) 男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8周歲不滿55周歲的人員,按以下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壹)戶籍關系在五城區的,以辦理參保手續時城鎮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所使用的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50%為繳費基數,個人按繳費基數的10%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戶籍關系在近郊區縣的,以辦理參保手續時城鎮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所使用的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40%為繳費基數,個人按繳費基數的10%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戶籍關系在遠郊縣市的,以辦理參保手續時城鎮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所使用的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的30%為繳費基數,個人按繳費基數的10%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第七條 (暫停繳費) 參保人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不能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由本人申請,經街道辦事處(社區)或鄉(鎮)政府報戶籍所在地的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在規定期限內,可暫停繳納養老保險費。恢復繳費後,停繳部分可以補繳。第八條 (超過從業年齡人員補貼標準) 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人員參保後,政府按以下標準給予壹次補貼:
(壹)五城區:男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補貼5760元;男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女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每人補貼8160元;男滿70周歲、女滿65周歲每人補貼10560元。
(二)近郊區縣:男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補貼4320元;男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女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每人補貼6720元;男滿70周歲、女滿65周歲每人補貼9120元。
(三)遠郊縣市:男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補貼2880元;男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女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每人補貼5280元;男滿70周歲、女滿65周歲每人補貼7680元。 政府補貼可視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壹次性註入或分年註入,分年註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年。第九條 (從業年齡人員補貼標準) 男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8周歲不滿55周歲的人員參保繳費的同時,政府以繳費基數的2%給予養老保險補貼。第十條 (個人賬戶) 男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8周歲不滿55周歲的人員參保繳費後,按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賬戶,並按規定計息。第十壹條 (超過從業年齡人員待遇標準) 男年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人員參保繳費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以下標準向這類人員按月發給養老金:
(壹)戶籍關系在五城區的人員,從繳費次月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養老金,直至死亡。其中:男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每月150元;男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女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每人每月170元;男滿70周歲、女滿65周歲每人每月190元。
(二)戶籍關系在近郊區縣的人員,從繳費次月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養老金,直至死亡。其中:男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女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每人每月120元;男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女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每人每月140元;男滿70周歲、女滿65周歲每人每月160元。
(三)戶籍關系在遠郊縣市的人員,從繳費次月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養老金,直至死亡。農村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1、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壹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壹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壹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