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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個稅扣除中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什麽?

新個稅扣除中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為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在中國境內入學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當月,同壹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最長扣除期限不超過48個月。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三條?納稅人按照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為:

(1)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從孩子滿3歲的那個月到上小學前的那個月。學歷教育,從孩子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當月開始,到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為止。

(2)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是指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在中國報名的月份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月份。同等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3)大病醫療。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當年醫療費用實際支出。

(4)住房貸款利息。從借款合同約定還款的當月起至貸款全部還清或借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止,扣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5)住房租金。是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至租賃期結束的月份。合同(協議)提前終止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準。

(6)贍養老人。從受撫養人年滿60歲的月份起至贍養義務結束。

前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學歷(學位)教育和繼續教育期間,包括因病或者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繼續保留學籍的期間,以及教學機構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

擴展數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年度專項附加扣除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納稅人通過遠程納稅終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收到的扣除信息進行扣除。

(2)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版或紙質版扣繳信息表直接向扣繳義務人提交信息的,由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錄入扣繳軟件,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壹式兩份,由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蓋章)後留存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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