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使用協議的頻率在上升,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想寫協議卻不知道找誰咨詢?以下是我的收藏。新公司註冊後為什麽要簽三方協議?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為什麽新公司註冊後要簽三方協議?
目前,國稅已實現納稅人網上直接納稅。納稅人網上直接繳稅的前提條件是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顧名思義,是指納稅人、稅務局、銀行三方簽訂的納稅和抵扣協議。
首先,納稅人需要在公司成立後馬上開壹個基本銀行賬戶,然後去稅務局拿三份填好稅務局信息的三方協議,填好企業信息拿到銀行。銀行將納稅人和稅務局的信息同時錄入系統,三方協議留存壹份,返還兩份給納稅人。納稅人將剩下的兩份送到稅務局,稅務局將銀行信息錄入稅務系統並保存成功。
這相當於納稅人授權稅務局直接從納稅人的銀行賬戶中扣除稅款。壹旦需要繳納稅款,納稅人壹網上操作,稅款就會自動從銀行劃入國庫。
簽訂三方協議後,納稅人不用再去辦稅大廳繳稅,既節省了納稅人的時間,也減輕了稅務局的負擔。可謂壹舉兩得,所以簽訂三方協議是企業成立後需要馬上處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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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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