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集中運營的系統模式
新加坡是壹個新興發展中國家,采取“國家資本主義”模式,強調政府在經濟和社會運行中的調節和主導作用。在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的運行中,也體現了政府集中管理的特點。首先,所有的社會保障項目都集中在中央公積金計劃中,由政府統壹提供。既包括住房、養老、醫療等項目的制度設計,也包括政府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如政府出資建設的住房單元、政府運營的醫療機構等。其次,表現在公積金的歸集和管理上。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但中央公積金局必須是政府代表,負責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中央公積金局下屬的政府投資公司負責大部分資金的投資和運營。
(二)以儲蓄為基礎的養老保障模式
養老保障制度的運行模式壹般有三種:現收現付制、自我儲蓄制和部分積累制。美國的老年、遺屬和殘疾保險計劃是典型的現收現付制。中國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部分積累制。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計劃是儲蓄型保障模式的典型代表。其核心特征是被保險人在職期間以儲蓄的形式積累養老保險基金,作為退休後的收入來源。在儲蓄型養老保障模式下,基金的存在跨度較長,對基金的保值增值要求較高的外部經濟環境和自身的基金管理水平。新加坡中央公積金計劃建立多年以來,壹方面由於穩定的外部經濟環境和良好的管理運營能力,中央公積金不斷發展壯大,在保值增值的同時促進了新加坡的經濟發展。
(三)市場化和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模式
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大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投資運營。目前,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是全球最大的65,438+000家基金管理公司之壹。它堅持市場化的管理模式和專業的投資理念,通過200多名投資專家在全球範圍內進行資金投資,其中大部分投資於北美,其次是歐洲和東亞國家。
此外,公積金成員自主投資的部分,也通過在資本市場選擇相應的投資工具進行管理。保險計劃基金無壹例外地外包給市場上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專業的投資管理,體現了市場化、專業化的特點。
4.新加坡中央公積金的啟示與借鑒
(壹)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市場化運作
2011年末,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共計1.95萬億元,醫療保險基金結余共計401.5億元,失業保險基金結余共計2204億元,住房公積金結余共計21萬億元,合計約4.6萬億元。在現行體制下,上述資金只能用於銀行儲蓄和購買國債,機會成本高,隱性損失巨大。可以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管理制度,集合具有壹定相似屬性的資金,尤其是長期盈余資金,通過市場化的方式進行投資運營,降低管理成本,發揮規模效應。
(二)加強儲蓄型養老保障體系建設。
除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養老保障制度發達的國家,帶有基金積累制度的儲蓄型養老金計劃往往成為養老保障制度的主體,如美國的401(k)計劃,澳大利亞的個人稅延型養老金計劃和超級年金計劃。我國基金積累制企業年金計劃發展滯後,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金計劃的缺失成為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短板。借鑒新加坡的儲蓄型養老金計劃,可以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和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金計劃,依托多層次資本市場,以市場化方式運作,實現保值增值。
(三)政府發揮合理的主導作用
目前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可以借鑒新加坡政府在中央公積金制度中的功能定位,發揮積極的規劃、引導和監督作用。比如可以考慮劃撥國有資產及其分紅、優勢資源稅收劃轉、建立養老保險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做實個人賬戶等。社會統籌的社保基金以安全性和流動性為基礎,由政府專門機構集中管理,市場化運作。對於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在規則公平的基礎上,堅持市場化原則,擴大參保人的自主選擇權,確保保值增值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