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質礦產局第壹地質大隊(以下簡稱新疆壹隊)位於新疆鄯善縣,前身為地質部第壹地質大隊。1976年鐵礦勘探大會期間從雲南轉到新疆,後又轉到新疆地礦局,從此紮根新疆。2006年,全隊職工人數為581人,具有中、高級職稱的有125人。退休職工1089人。
目前團隊總資產2.33億元,其中固定資產2億元。2004年全隊總產值超過4億元,占新疆地礦局產值的1/3。其礦業開發產值已超過3億元,也是國內礦業產值較大的地質隊之壹,年利潤6543.8+億元,年納稅6000萬元。2002年至2006年,經濟總量22億元,收入20.8億元,生產增加值9.75億元,利潤5億元,上繳稅收3億元。與2001相比,2006年經濟總量從65438+6500萬元增加到7.27億元,增長了近4.4倍,年均增長34.49%。員工人均年收入達到4萬元。
90年代初開始試行內部企業化管理,1996成立吐魯番金源礦冶有限責任公司,以大隊“壹個機構、兩塊牌子”企業化運作。除職能管理部外,該隊二級單位還包括7個地礦勘察院、實驗室、勘察公司、寶坻公司,經營梧桐溝等12礦山。與當地相關的礦山有:應時灘金礦壹廠、馬頭灘金礦(選礦廠)、紅雲灘鐵礦和寶坻球團廠。新疆寶坻礦業公司、哈密鑫福源礦業公司、新疆同興礦業公司、鄯善蔡紅礦業公司、鄯善銀星礦業公司、鄯善眾合礦業公司、新疆盛寶礦業公司、新疆華源童生礦冶公司等目前,該團隊不僅從事地質勘探和工程勘探,還從事鐵、金、銀、銅、鉛、鋅等金屬和石材、菱鎂礦等非金屬礦產的開發。
40年來,特別是10年來,大隊從單壹的地質勘探隊發展成為集勘探、采礦、冶金、工程、修理、商業、物業為壹體的資源型集團企業。專業從事地質勘探、應用地球物理勘探、應用地球化學勘探、實驗測試、巖心鉆探、稠油井鉆探、工程勘探、工程測繪、計算機繪圖等項目,從事鐵礦、金礦、銀銅礦、石材、鉀鹽、菱鎂礦、鉛鋅礦等礦產的開采、冶煉和深加工,生產鐵精礦、銀精礦、銅精礦、鉛鋅精礦、菱鎂礦粉和鉛鋅精礦。產品產銷兩旺,供不應求。自團隊成立以來,* * *承擔了246個地質項目,發現、勘探和評價了170個礦產地。哈密土屋超大型銅礦、鄯善全偉大型銀銅礦、哈密庫子山大型鉀鹽礦、昌吉薩日達拉大型金礦、鄯善彩霞山大型鉛鋅礦等取得重大找礦突破。新發現濟源、黃龍山、蔡霞山、東峽、馮冰等5個具有良好開發前景的多金屬礦床。是中國承擔地質項目最多、找礦突破最多的地勘隊伍之壹。
第二,改革和發展模式
新疆壹隊目前的改革發展模式可以概括為勘探開發壹體化和探采工貿壹體化。
(壹)選擇壹體化勘探開發模式的背景
新疆壹隊勘探開發壹體化發展道路是在長期實踐中逐步走出來的。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
(1)早期礦業開發階段(80年代)。20世紀80年代以來,整個地質勘探任務逐年減少,地質勘探經濟陷入低谷。特別是新疆壹隊地處“四不靠”的偏遠地區,在巨大的生存發展壓力下,開始探索新的發展路徑。其中在當時國家政策允許下組建了采礦隊,開始了小規模的采礦發展道路。上世紀80年代,壹隊開采了三個鐵礦、壹個鉻礦、壹個鹽礦、壹個煤礦和壹個菱鎂礦。在這壹階段,約90%的員工從事地質勘探工作,其余主要從事采礦活動。礦業開發賺到的“第壹桶金”,奠定了新疆壹礦開發模式的雛形。
(2)開采開發階段(9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三部配套法規的頒布,明確了礦業權的產權地位。新疆壹隊在總結多年發展經驗的基礎上,針對地質找礦改革發展的新形勢,確立地質找礦為主業,實行“壹隊兩制”,即地質找礦專業力量積極承擔國家預算內外任務,放開搞活以礦業開發為主的多種經營,組建吐魯番金源礦冶公司,以采銷礦為主,選金冶金為輔,調整產業結構。到20世紀90年代末,已經建立了四個聯合黃金選礦和冶煉廠,並擴建了兩個鐵礦。整個團隊的經濟總產值超過了1億元。
(3)綜合發展階段(90年代末以來)。經過近20年的實踐探索和礦業市場的回暖,新疆壹隊決定將礦業開發作為支柱產業做大做強。壹方面,積極爭取勘查項目,開展滾動立項工作,努力實現找礦突破,為礦業發展奠定資源基礎;另壹方面,通過整合礦產開發力量,擴大開發規模,向礦產深加工領域進軍,形成采、選、冶、貿產業鏈。“十五”期間,新疆壹隊依托自身資源基礎,成立了6個礦業公司,建設了6個稀貴有色金屬選礦廠,建設了兩個工業園區(山東貴金屬工業園和連木沁黑色金屬工業園)。這樣通過向下遊深加工延伸產業鏈,利潤空間大大增加,實現產業升級。
(二)勘探開發壹體化模式的主要制度安排和操作思路。
新疆壹隊壹體化勘探開發模式主要是:試行“壹隊兩制”的管理方式,即將從事地質找礦和礦業開發的人員和設備分開,實行不同的管理機制、政策導向和管理方式。
總的思路是:以地質找礦為中心,以找促采,以采促找。形成“探礦-采礦-回報補償-再投入探礦”的良性循環機制:①地勘隊相對獨立於全隊經濟,是“精幹的小地質隊”,獨立承擔預算內外的地質找礦項目,積極服務大隊礦業發展,實行事業機制管理。②對下屬礦業開發主體,組建吐魯番金源礦冶有限公司,實行“壹級法人、統壹管理、分類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通過投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投資形式組建獨立法人礦業公司,理順產權關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全面推行現代企業制度。
(3)經營方式及其特點
在管理機制上,實行“壹隊多制”,推進企業內部管理。地質勘探隊和礦業開發實體分開經營。前者實行業務機制管理,後者實行企業管理。附屬事業單位實行資產承包管理,非生產性單位實行定額補貼目標管理,自己賺差價,自擔損失,利潤全部留存。機關和其他事業單位參照事業單位機構管理,事業單位經費壹次性支付。
推行責權利相結合的經濟責任制。對班組所有員工實行全日制勞動合同制管理,建立內部勞動力市場,實行內部調節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向選擇相結合的辦法,打破幹部與工人的身份界限,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引入以效率和效益為核心的工資分配調控機制,實行工效掛鉤辦法,試行企業初級工工資分配制度,將效益工資年終發放改為季度獎勵發放,對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
第三,取得的成果
新疆壹隊勘探開發壹體化發展模式的主要成果如下:
(壹)增強經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
新疆壹隊從單壹的地勘產業發展為以地質勘探為基礎,以礦業開發為主導產業,工程勘探與多種經營並舉的多元經濟發展格局,著力打造“大地礦產業”,成效明顯。壹是經濟實力顯著增強。通過礦業開發,培育建設了壹批經濟增長點,建成產值超2000萬元的二、三類企業12家。該旅綜合實力位居吐魯番十強企業之首。二是產業競爭力明顯提升。新疆壹隊地勘行業基礎地位得到加強,黑色金屬、貴金屬、有色金屬、非金屬礦業發展龍頭優勢凸顯。兩個產業社區初具規模,14開發項目90%取得成效。礦業開發產值從“九五”的654.38+0.8億元增長到“十五”末的5.7億元,年均增長39.43%,占全隊經濟總量的965.438+0%。員工收入快速增長。註冊職工平均年收入從2002年的2萬元增加到2006年的4萬元,年均增長20%。員工的福利、醫療保險、養老、住房公積金都得到了有效保障,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得到了極大改善,員工享受到了經濟增長帶來的各種福利。
(2)找礦成果不斷突破。
受益於勘探開發的良性循環,直接激發了地勘隊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多年來,新疆壹隊累計投入勘探資金超過6543.8+0.5億元。按照“深化北天山,重點中、南天山,開拓西天山,探索新區,重點突破”的總體思路,充分運用最新地質科技理論,依托先進的物化探、找礦工程、實驗測試等探測技術和精良的地質裝備,已發現各類礦點40余處。圈定了壹些深部盲礦體,礦山外圍綜合研究取得突破。維權銅銀礦填補了自治區中型銀礦找礦空白,彩霞山鉛鋅礦、尖山菱鎂礦、玉泉山石墨礦、黑山多金屬礦規模有望達到較大規模。
(三)形成了順暢的勘探開發銜接機制。
壹方面突破了過去地勘單位“找礦”的局限,避免了不考慮資源後續開發的技術經濟條件(形成大量礦山)的弊端。另壹方面,通過實施勘探開發壹體化,促進了勘探開發與後續采、選、冶、貿產業鏈的有序銜接。勘探開發壹體化為地勘行業創造了成功的盈利模式,形成了穩定的產業鏈,即地質勘探被視為整個產業鏈的重要環節之壹。勘探開發壹體化突破了地勘單位只經營礦權的局限,開發與勘探不分離,勘探是地勘單位的主業。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於地勘單位來說,單純的勞務或者單純的開發是不可持續的。兩者有效銜接,才能形成穩定的產業鏈。
(D)促進地勘單位融入當地經濟發展。
勘查開發壹體化的實施,促進了勘查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直接轉化,明確了地勘單位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地勘單位屬地化後,通過勘查開發項目的實施,地勘單位與地方在經貿、工商、稅收、環保等方面的聯系大大加深。,使屬地化的地勘單位與地方經濟緊密結合,共同發展,拆除了地質隊與地方社會之間的“籬笆”。如今,新疆壹隊的礦業開發企業已經成為當地的財稅巨頭,為當地經濟做出了巨大貢獻。從2002年至今,各類地方稅收已達3億元,僅2006年壹年,繳納的稅收就近1億元。作為當地礦業開發的龍頭企業,礦業開發第壹集團還帶動了當地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了社會就業,當地部門和群眾對地質隊的認識普遍提高。新疆壹隊隊長也是鄯善縣副縣長,在直接參與當地經濟社會事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第四,反映的問題
新疆壹隊勘探開發壹體化發展模式調研反映的主要問題有:
(壹)勘探開發壹體化模式具有壹定的局限性。
在看到壹體化勘探開發模式對地勘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的同時,也要客觀地看到,與國內外礦業公司相比,目前地質隊在礦業開發方面並不具備技術和人才優勢,礦業開發低水平、不規範。目前新疆壹隊所有的礦山和選礦廠都屬於中小型規模。壹些礦業開發項目也沿襲了過去“邊采邊探”的做法,大多屬於移民安置類礦業開發項目,生產也不是很規範。而且采礦是壹個高風險、高風險的行業,對地勘單位的安全管理、環境管理等傳統管理提出了挑戰。在調查中,地質隊的同誌也承認,與大型礦業公司相比,他們沒有競爭力,特別是在采礦、選礦和冶金技術和人才方面。
(二)人才問題十分突出。
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是礦業開發挑戰地勘單位人才結構,勘探開發壹體化要求地勘單位調整現有人才隊伍結構;二是勘探開發壹體化加劇了目前地勘單位地質專業人才的短缺。目前,各地勘查單位的地質技術力量已經面臨短缺,各種礦山的開發需要壹定數量的礦山地質人員,這些人員往往是從野外地質技術人員中抽調的。這進壹步加劇了本已十分緊張的野外地質人員的需求矛盾。我們擔心它可能會在壹定程度上削弱地勘單位的勘探技術實力。
(3)現有的壹體化勘探開發模式能否形成可持續的產業運營模式?
壹體化勘探開發模式的基礎是資源的保障,這需要持續的勘探投入和對新發現的持續勘探。現有地勘單位的勘探開發壹體化項目,大多是基於過去長期地質工作積累的成果。大部分開發項目是國家投資和自籌投資相結合的結果,至少有相當壹部分是“吃老本”,也可以說是“另壹種形式的雙軌制”(當然這也可以看作是國家對地勘單位改革的壹種政策支持)。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礦山的開發風險極高,因為它們沒有達到詳細勘探的水平。依托這些礦山建立的選礦廠,往往面臨礦源枯竭的局面。很多礦山不得不邊開采邊勘探增加儲量,以保證壹定的三級礦儲量。據調查,如果不擴大新增資源,新疆壹隊現有資源只能維持3 ~ 5年的開采開發。
(四)產權制度改革滯後,成為改革和發展的瓶頸。
目前,地勘單位基本上停留在內部企業化管理的改革階段,即所謂的“戴事業單位的帽子,走企業化的道路”。這種“無商不企”狀態下的改革,由於沒有觸及產權制度等深層次問題,必然使地勘單位的改革停留在內部管理體制調整的淺層次。特別是對於壹些近年來發展較快的地勘單位,由於產權制度改革不到位,無法在收入分配制度、人事制度、企業資本運營等方面取得深層次突破。據新疆壹隊調查,隨著貨幣經濟總量的增加,除了地勘費用外,礦業流動的現金流已達數億至數十億元,財務管理復雜,資金流動頻繁、流向多變,給壹個以事業單位為殼的地勘單位的財務管理帶來挑戰。銀行授予其A級授信,但地質隊的上億元投資全是自有資金。在資本運作和風險分擔機制的理念上,地勘單位相對落後。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方面,由於地勘局下屬各單位發展極不平衡,在現行體制下各單位的改革和發展相互制約,制約了地勘單位的快速發展。在調查中,我們認識到體制內的改革只能解決生存問題,而不能解決地勘單位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沒有產權制度改革,很難避免重復過去國企的老路,即使發展更快,規模更大。改革產權制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新疆壹隊這樣的地勘單位下壹步發展的重要任務和環節。
動詞 (verb的縮寫)結論和建議
通過對新疆“勘探開發壹體化、探采工貿壹體化”的實踐考察,可以形成以下認識:
(1)勘查開發壹體化運營模式的理論基礎是礦產勘查是壹項高風險、高投入的生產活動,必須依靠後續的礦業開發來實現收益回報,形成完整的產業投資現金流。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勘探和開發是礦業經濟中兩個獨立的部門(“生產車間”),勘探投資通過“財務循環”實現資金周轉;在現行體制下,公益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勘查分開運行,企業成為勘查找礦的主體,這就必然要求礦產勘查投資在“企業內部小循環”中實現。勘查開發壹體化是礦產勘查行業的重要盈利模式之壹。
(2)從法律角度看,勘探開發壹體化是礦業權“優先”的具體表現之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六條規定:“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區內進行規定的勘查作業,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也明確指出:“鼓勵國有礦山企業探采結合,組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礦業公司或企業集團,提高參與國內外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能力。鼓勵國有地勘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礦業公司或地質科技公司。”地勘單位進行礦業開發的優勢在於:壹是地勘單位擁有過去長期形成的地質資料;二是地勘單位掌握了本區礦產賦存規律;三是地勘單位有采礦權優勢;第四,地勘單位有政策法規賦予的優惠政策和條件。這樣就容易形成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3)勘探開發壹體化對地勘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壹是勘查開發壹體化,解決了實踐中礦產勘查逐步融入礦業(“融地為礦”)的問題;二是為國有地勘單位改革發展提供了重要途徑,形成了地勘行業持續穩定的盈利模式之壹。勘探成功並轉入開發的礦業項目,為地勘單位提供了相對持續穩定的現金流,形成了地勘單位的支柱產業和主導產業。主導產業的形成是地勘單位進行企業改革的必要前提。能否形成產業鏈,如何構建產業鏈,是地勘單位改革發展的核心。企業化地勘單位的前提是地勘單位要有產業,要有主業,要有主導產業。單純靠摸索能形成穩定的行業嗎?國外有初級礦業公司(資源公司),專門做勘探。而國外的壹級公司壹般規模較小,3-5人,管理機制靈活,沒有負擔。企業可能因為壹個重大的探礦發現而“就地做大”,但也可能血本無歸。對於地勘單位來說,只有向下遊延伸,形成穩定的產業鏈,才能建立持續穩定的盈利模式。采礦業本身存在生命周期問題。如果單純從事礦業權經營,生命周期會更短,更難形成可持續的產業模式。這就是勘探開發壹體化對地勘單位發展的意義。
(4)勘探開發壹體化模式需要正確的指導。勘探開發壹體化模式符合礦業生產的內在經濟規律,有利於推進國有地勘單位的改革和發展。然而,勘探開發壹體化的方向不應局限於地質隊的開采。實現勘探開發壹體化的途徑不能局限於地質隊直接開發礦業,還應因地制宜,“宜開則開,宜轉則轉,宜合則合”。對於大型礦山,要鼓勵地勘單位與大型礦業集團合作,提高技術和規模,提高開發利用水平,實現與礦業集團的優勢互補。另外,總體來說,大部分國有地勘單位的優勢還在勘探方面。實施勘查開發壹體化,應進壹步發揮地勘單位勘查人才的技術優勢,利用其勘查技術和礦業權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加強與相關開發單位的優勢互補,有效引導地勘單位走上更高層次、可持續的礦業發展道路。因此,要積極引導地勘單位走勘探開發壹體化的發展道路,促進其規範健康發展。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