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體
新能源車船的車船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
享受條件
1.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具體標準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附件4《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同時符合《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2號)對財稅〔2018〕74號文中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調整的有關技術要求;
(3)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具體標準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附件5《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準目錄》;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壹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具體要求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附件6《新能源汽車企業要求》。
3. 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船舶應符合以下標準:
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發動機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占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4.符合上述標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不定期聯合發布《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車船稅法》第四條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第二條、附件4、附件5、附件6
3.《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2號)
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享受主體
節能汽車的車船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
享受條件
1.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
(2)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具體要求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附件1《節能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同時符合《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2號)附件1《節能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的相關要求。
2.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能商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
(2)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具體標準見《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附件2《節能輕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附件3《節能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同時符合《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2號)附件2《節能輕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附件3《節能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的相關要求。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車船稅法》第四條
2.《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節能 新能源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第壹條、附件1、附件2、附件3
3.《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享受車船稅優惠的節能 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2號)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享受主體
購置新能源汽車的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享受條件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