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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60%。剩下的40%怎麽處理?

這只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的依據,平時不調整會計處理;但最高不能超過銷售收入的0.5%。

壹、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政策主要把握以下四點:

1.《實施條例》規定,業務招待費無論實際發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也就是說,只要企業有業務招待費,就需要進行至少40%的納稅調整。以前無論是原企業所得稅法還是外資企業所得稅法,都沒有業務招待費先按60%折現,再計算剩下的能否抵扣的規定。

2.在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中,扣除上限不得超過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的5‰。與原《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中按業務收入計算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根據業務收入大小,最高可扣除65438+業務收入的0%)相比,扣除比例明顯下降。

3.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標準不分行業按統壹標準執行。它改變了原來的外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要區分不同行業,按照不同的扣除標準計算扣除額。

4.在現行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只要有業務招待費,就必然要增加應納稅所得額。為避免繳納不必要的企業所得稅,企業應做好業務招待費的預算,嚴格控制業務招待費的支出。

二、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無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沒有給出準確的定義。實踐中,業務招待費的具體範圍壹般如下: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宴請或工作餐的支出;

(二)因企業生產經營給予紀念品的費用;

(三)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參觀遊覽費、交通費等費用;

(4)業務關系人員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發生的差旅費。

稅法規定,企業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和會議費,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主管稅務機關如有要求,應能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稅前扣除。

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按規定科目歸集。屬於業務招待費的支出,按規定隱藏在其他科目的,不允許稅前扣除。

壹般來說,用於送禮的外購禮品應視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贈品是納稅人自己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對企業的形象和產品進行了標記和宣傳,也可視為業務宣傳費用。同時,要嚴格區分企業給予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違法費用,這些費用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在稅前扣除。

業務招待費僅限於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招待費,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費、職工獎勵、為企業銷售產品產生的傭金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不得計入業務招待費。

三、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幹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2009〕202號)明確,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應包括實施細則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的金額。

2.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的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扣除其他折扣和銷售退貨後的凈額。納稅人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折扣計入財務費用,其他折扣和銷售退回均以凈額反映在主營業務收入中。

其他業務收入:包括按照會計制度計算的其他業務收入,以及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資產、資產增值和其他按照稅收規定應在當期確認的業務收入。根據規定,銷售(營業)收入是納稅人的申報數,不是稅務機關檢查後確認的數,稅務機關的收入應列入納稅調整增幅,不能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基數。

視同銷售收入:視同銷售是指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入賬,而在稅務上作為銷售和確認收入入賬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2008〕828號)規定,企業將資產(自制或外購)轉讓給他人用於營銷或銷售、社交娛樂、職工獎勵或福利、對外捐贈以及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的用途(非貨幣性資產用於投資、分配、捐贈、償還債務等,)按規定應視為銷售。

3.因此,每年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應根據上述銷售(營業)收入之和,即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計算確定。根據規定,銷售(營業)收入是納稅人的申報數,不是稅務機關檢查後確認的數,稅務機關的收入應列入納稅調整增幅,不能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基數。財務人員在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壹定不要忘記銷售收入也屬於業務招待費收入基數的範圍。

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應由企業統壹負擔的公司經費?業務招待費?等等。《企業會計制度》要求業務招待費的會計處理應納入“管理費用”二級科目,但這只是壹個籠統的規定。

4.根據會計的壹般原則,如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劃分原則、實際成本原則和配比原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應按會計制度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按照現行企業會計制度,開辦費應當在開始生產經營並取得營業收入時停止,也就是說,開辦費應當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為了簡化核算,壹般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全部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員工什麽時候報銷?會計分錄為:借記: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貸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

如果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數額較大,涉及部門較多,應將銷售部門的業務招待費計入“營業費用”科目,其他部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會計分錄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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