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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房產證需要交哪些稅

法律分析:1、契稅 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1%-4%交納契稅;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印花稅 對於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萬分之五。

3、房屋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4、登記費 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

5、交易費 住宅類房屋按3元/平方米繳納,由開發商繳納,購房者不用繳納?,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0。35%計算結果繳納。

6、評估費 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收取0.25%。

7、保險費 財險:保險費=貸款額×年費率×年限系數 綜合險:保險費=貸款人年限對應系數×貸款額

8、公證費 如果所購房屋需要辦理公證,則要交納壹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準壹般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證處收費標準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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