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補習班需要的證件手續:教育部門的審批證、老師的職業資格證書、房屋的使用證明、安全證書-防火單位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辦理稅務登記、註冊資金。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職業培訓資質審批流程:
以初級、中級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由申請人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以高級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1、受理:申請人根據辦學層次向市或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完整的文件、證件和填報的審批表等材料。
2、審查:審批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辦材料和實際辦學條件進行審查,同時組織專家委員會評議,由專家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
3、決定:經審查和核實後,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及時通知申請者,不予批準的說明理由並告知救濟權。
4、發證:對新批準正式設立的職業培訓機構,由審批機關頒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5、公告:新批準正式設立的職業培訓機構獲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後,由審批機關向社會發布成立公告。
擴展資料:
職業培訓資質申請條件
1、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
3、應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4、應配備專職的校長;
5、應根據辦學規模配備相應數量的教學管理人員;
6、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7、應具有與培訓專業相對應的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材;
8、應建立各項管理制度;
9、舉辦者應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
參考資料:
開辦培訓學校類需要哪些手續證件-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政府
職業培訓機構經營資質辦理指南-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