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區別有哪些呢
二者的區別:
1、審理機關不同。行政復議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審理;而行政訴訟則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2、法律依據不同。行政復議依據的是《行政復議法》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而行政訴訟則是《行政訴訟法》。
3、程序不同。行政復議只有壹級,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則對壹審法院作出判決不服還可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4、結案方式不同。行政復議可以由行政機關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調解,申請人與本申請人也可自願達成和解;而行政訴訟不適用調解。
5、審理的內容不同。行政復議既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也要審查其適當性;而行政訴訟原則上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6、行政復議不收費;行政訴訟收費。
行政賠償訴訟適用不調解原則嗎
行政賠償訴訟不適用不調解原則。雖然法律規定行政案件法院是不可以進行調解的,但是對於行政賠償訴訟,是可以進行調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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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