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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和工作能兼顧嗎?

當我們在工作的時候,我們經常會發現我們童年的夢想可能是成為壹名科學家或者商業大亨。當我們終於“得到”了大學的專業,卻發現工作後的選擇不壹樣了。有些人可能很喜歡計算機行業,但是因為高考分數不夠,沒有機會學習這個專業。他們工作的時候,總是屬於愛好,而不是自己的工作。妳會根據自己的愛好選擇工作嗎?

其實工作的本質就是掙錢養活自己,這聽起來可能很“蒼白”,但其實這是我們工作最基本的來源。騎牛見熊,記得有個工作調研數據顯示:“如果工作的內容和妳的興趣愛好有關,那麽員工的耐心和態度就會好很多!如果只是想完成工作,感受不到激情,就會導致完成度不高。”其實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按照自己的愛好去工作,是壹件幸福的事情,但是能達到這個數據的比例大概不到5%!

如果農民工的工作相對穩定,也可以獲得較高的工資,而且興趣愛好與工作無關,所以要考慮“放棄”和“得到”的問題。比如騎牛看熊,“沙畫”這幾年比較流行。有些人早在10年前就開始把它當成壹種愛好,但是在軟件公司做程序員。近年來,他們通過對“沙畫”的興趣可能會比他們的正式工作賺更多的錢。也許壹場婚禮演出或者壹場節目演出就能賺很多。這時候就要考慮清楚自己想要什麽。

1.妳應該選擇妳喜歡的,因為興趣是最好的老師。2.妳不要只關註自己的興趣,因為妳的興趣不壹定能賺錢,成為事業後,妳的興趣可能就不再是興趣了。

在我看來,在現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妳應該選擇自己喜歡的。第壹,因為興趣可以激發妳的潛能,妳可以在不考慮暫時回報的情況下繼續投入工作,這樣更容易取得進步。第二,即使賺錢也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如果賺錢本身就是痛苦的,那怎麽能在花錢的過程中快樂呢?

至於第二種說法,我認為是針對另壹種情況。比如有人說我喜歡學插花,我喜歡健身,我喜歡茶藝,我喜歡喝咖啡,我喜歡旅遊...然後我會開壹家花店,健身房,茶館,咖啡館和民宿...

因為本質上,喜歡插花和喜歡花店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學習插花的時候,妳是消費者,是顧客的父親,是當事人。除了插花本身帶來的快感,還有店家的熱情服務,這是壹種消費行為。至於花店,妳是做生意的,服務的。妳不僅要會插花,還要會經營花店,會選址,會裝修,會做廣告,會招員工,會找貨源,會處理各種稅務,會服務客戶,會做好售後,會解決差評。相比這些,會不會插花就不是特別重要了。高薪聘請花藝師就能解決,所以很多生意紅火的花藝師不壹定會插花。

所以我認為,在考慮現實的基礎上,優先考慮自己的興趣,但首先要明確自己的興趣是什麽層次的興趣。如果只是消費的利益,那麽作為努力的回報,消費就足夠了。

當我們的工作到了壹定的高度,就已經覺得枯燥乏味,覺得不願意再做了,已經來不及了。我們想嘗試自己的愛好去創造壹個新的“未來”。其實很多人都有過這種想法,也有人通過興趣愛好走得更遠。這就好比當妳的副業超過主業賺的錢時,妳會放棄主業去做嗎?騎著牛看著熊以為自己能掙錢養活自己,其實做什麽都不重要,關鍵是自己開心不開心。也許翻過壹座山也是另壹種風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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