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對象
在許昌市中心城區 (含建安區、魏都區、東城區、示範區、開發區)參與活動的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新購乘用車(含新能源汽車),開具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並在許昌市辦理入戶登記手續的個人消費者(購車時間以開具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時間為準)。
有以下情況之壹的不列入本次補貼範圍:
1.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購買新車的;
2.不在活動期內開具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在活動期間更換或重新開具發票的;
3.購買摩托車、三輪車、四輪低速電動汽車、農用車的;
4.購買二手車的。補貼額度和標準
申請補貼需提供材料
1.填寫許昌市汽車促消費活動補貼申請表;
2.《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必須為許昌市)及復印件;
3.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4.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車主儲蓄卡復印件,註明開戶行、賬戶名稱、賬戶號;
6.在許昌市轄區保險公司交納的保險單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
四、持續深化改革,全力營造安全放心誠信消費環境
(十三)破除限制消費障礙壁壘。有序破除壹些重點服務消費領域的體制機制障礙和隱性壁壘,促進不同地區和行業標準、規則、政策協調統壹,簡化優化相關證照或證明辦理流程手續。穩定增加汽車等大宗消費,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制,鼓勵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限購地區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更多通過法律、經濟和科技手段調節汽車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車限購,推動汽車等消費品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建立健全汽車改裝行業管理機制,加快發展汽車後市場。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措施。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進壹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