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新註冊公司的公章需要備案嗎?

新註冊公司的公章需要備案嗎?

新註冊公司的公章需要備案。印章管理規定:凡刻制本單位印章的單位(含個體工商戶),需申請刻制印章許可證。憑印章刻制許可證,可以在公安機關批準的印章刻制企業刻制印章。刻字許可證應在當地公安局治安部門辦理。

新辦企業憑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或上級主管單位有效證明、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到企業經營所在地的公安局公安部門辦理。因損壞或變更需重新刻制印章的,應將原印章交回公安機關統壹銷毀。

因遺失申請重新刻制的,還須出示有效的報紙聲明文件。

註冊公司後,妳會收到五個公司印章,這些印章要在公安局備案。

壹、公司印章類型:

(1)公章,用於工商、稅務、銀行等公司對外事務時需要加蓋公章。

(2)財務專用章,用於簽發公司票據,支票簽發時需要蓋章,通常稱為銀行印章。

(3)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需要在公司簽訂合同時加蓋。

(4)法定代表人印章:用於特定用途,公司在簽發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通常稱為小銀行印章。

(5)發票專用章,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

2.印章被盜、被搶、丟失怎麽辦?

首先,因為公章已經在公安機關備案,所以丟失後第壹步應該是法定代表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所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然後持舉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應在市級以上的日常公開報紙上刊登,並加蓋公章聲明作廢。

經過上述程序後,如果印章確實被盜(搶),企業對因使用印章而產生的糾紛不承擔責任。

三、公章借給他人,他人私自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

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的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公司授權後,只是印章的臨時持有人和保管人。因行使公司印章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應由公司承擔,而不是由持有人或保管人承擔。公司自願將印章借給他人使用的,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其印章,因印章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由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借給他人,私自簽訂的擔保合同是有效的,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4.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印章有效嗎?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資格,但也取得了營業執照,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壹般認定分公司蓋章的合同有效,相關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 上一篇:新辦企業三證合壹去稅務局辦理哪些手續
  • 下一篇:許昌市購車補貼政策2022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