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漵浦縣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機關綜合工作的組織安排、督促檢查;負責新聞宣傳、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老齡、治安保衛、信息、綠化、計劃生育、中小學校圖書建設、機關財務以及機關後勤和行政管理工作。 普教股 綜籌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工作、指導推進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全縣基礎教育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歸口管理和指導中小學、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工作、歸口管理中小學教材和配套用書;檢查全縣基礎教育質量、組織指導初、高中畢業會考和中小學有關考試;管理中、小學學生學籍;指導中小學的德育和藝術、人口法制教育、國防教育;組織協調有關基礎教育研究工作;歸口管理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工作;參與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中小學布局調整、教學儀器、現代技術教育、設備建設、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工作。 計劃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性措施;統計並監督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指導全縣中小學建設及布局調整;編制縣本級教育專款、各種外貿和國內捐贈款並分配安排市、縣財政教育撥款;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規範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參與現代技術裝備建設;負責有關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指導學校後勤和財務工作、參與管理各類學校校辦產業、國有資產和勤工儉學工作。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和全縣中小學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收入分配的有關規定;指導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教師、幹部職工的表彰獎勵、教師調配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資格認定、招聘、職務評聘(審)等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中小學師資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和中小學校幹部的考察、任免;負責全縣高等學校、中等學校畢業生指導工作;歸口管理教師獎勵基金和教育系統教職工人事檔案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協助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教育系統黨員和幹部進行遵紀守法教育,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幹部管理權限、審理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章及其他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幹部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監督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局屬單位及中小學委任人員的工作。 教研室 研究先進教育教學理論和方法,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基層學校開展教研教改活動,根據學校實際提出執行教學計劃、新課程標準的意見;為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基層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提出指導意見;組織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研究活動;統籌、指導校本教研工作、總結推廣教學經驗;組織對中小學校的教學工作檢查、教學質量檢測評估。 安全辦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相關工作,包括對各中小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牽頭組織、綜合協調、宣傳教育、督查指導、考核評比,同時處理好與安全相關的日常工作。 成教股 對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籍管理、新生招生、畢業生就業等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縣內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發證、年檢評估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內全國統壹的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的報名組考工作;對縣內農村農民進行科學技術教育,進行縣內勞動力就業培訓,管理外出務工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崗前培訓的管理。 電教、儀器站 負責全縣中小學校教學儀器的配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高中、小學實驗操作測試及初中實驗操作畢業會考工作;對全縣中小學校教學儀器使用管理進行監控;負責縣內中小學校信息技術測試工作;指導縣內中小學校的校園網建設;負責縣教育信息網的維護;對縣中小學校信息技術教師、信息員進行培訓。 招生辦 負責組織高考考生報名及體檢工作;負責組織高考考生信息采集及審核工作;負責組織高考組考及協調工作;負責組織上線考生誌願填報及錄取工作;負責高考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組織高考考生檔案的整理及上報;負責發放被錄取考生的紙質檔案;負責組織農村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其它與招生考試相關工作。 勤工儉學管理站 負責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學校獨立或聯合經營的校辦企業,開展商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活動;指導中小學校建立並發展好學生勞動實踐基地,積極開展創收活動,彌補教育經費不足,改善辦學條件。 教育工會 根據上級黨委和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制定工會工作計劃,檢查指導各學校工會開展工作;貫徹《教師法》、《教育法》、《工會法》,努力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做好領導與教職工的溝通工作;協助黨委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積極開展有益於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建設的各類教育活動;履行民主參與職能,組織和代表教職工參與教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在民主監督渠道中的作用;按時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組織籌備工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並向大會報告工作;認真落實教代會“四項職權”,負責教代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並督查會後各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的開展情況;組織好群眾性文體活動,豐富教職工的文體生活;加強工會自身建設,收繳、管理和合理使用工會經費。 審計股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指導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根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教育部第17號令),負責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壹)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二)預算執行和決算;(三)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四)專項教育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和使用;(五)固定資產和管理和使用;(六)建設、修繕工程項目;(七)對外投資項目;(八)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和風險管理;(九)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十)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十壹)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對本部門、本單位和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組織或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部門、本單位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法制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法制宣傳、培訓、檢查工作,編制、擬定教育普法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報告教育行政案件,積極配合做好調查取證,送達教育行政法律文書等工作,監督行政處罰決定的實行;受理並報告行政復議申訴、行政賠償請求,做好上傳下達及調解工作。在本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會同其它部門開展教育執法檢查,對執法過錯人員依法追究責任,配合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教育違法案件。負責對全縣教育系統規範文件進行審核及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執法資格審查,安排培訓考核和執法證件的發證、年檢工作。 漵浦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按照國家、省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對各辦事處、鄉鎮和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制定教育督導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中長期奮鬥目標、總體規劃和思路;起草綜合性的地方教育有關文件;牽頭組織全縣教育方面的迎檢驗收工作;牽頭組織教育局各相關股室的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執法、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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