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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了錯誤的扣除聲明並聲明,怎麽辦?

選擇了錯誤的扣除聲明並聲明,怎麽辦?

回答:寫錯了可以看看是否被成功錄取。如果沒有被錄取,可以申請退學。如果已經受理,需要咨詢當地稅務機關如何處理。

選擇扣除對賬單有哪些具體的註意點?

提交適用的應計和扣除政策聲明的操作要點

(1)提交方式:

1.通過電子稅務局;

2.去辦稅服務廳。

(2)可填報申報的納稅人範圍:

2009年3月1.2065438+31之前成立的納稅人,為壹般納稅人,可填報壹份申報表。

2.2065438+2009年4月1日以後成立的納稅人,經營滿3個月,為壹般納稅人的,可以填報壹份申報表。

特別說明2小規模納稅人和經營期不足3個月的納稅人不允許填報。

案例22065438+19年2月成立,屬於壹般納稅人的企業,可以在19年4月以後填報申報。

案例32065438+5月19成立的壹般納稅人,不能在2019年7月30日前填報申報。申報滿三個月,也就是8月1以後,就可以填了。

(三)確定適用的保單年度:

適用政策可選年份為2019、2020、2021,壹次只能選擇壹年。選擇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不遲於當年;

案例4某企業於2020年2月1日成立並登記為壹般納稅人。2020年5月1之前,可以填寫申報。但如果2020年5月填報申報,保單申請年份只能是2020年,不能是20265433。

2.不早於壹般納稅人有效年度;

案例5某企業成立於2019年5月,2020年2月登記為壹般納稅人。政策只能從2020年2月開始申請,申請政策的年份不能是2019,只能是2020年。

3.年內實際經營月份超過2個月;

案例6某企業於2019 11設立並登記為壹般納稅人,2019實際經營月份不足2個月,應在2020 1之後填報申報,適用政策年度不能為2065438。適用保單有效期為2019 11 10月至2020 12 2月31。

4.同年不重復投稿。

不會在同壹年度重復報送,但根據39號公告,納稅人決定適用加計扣除政策需要根據上壹年度銷售額確定。因此,已提交適用加計扣除政策和享受加計扣除政策聲明的納稅人,應按其2019分別在2020年和2021年繼續適用。

選擇了錯誤的扣除聲明並聲明,怎麽辦?如果接受了,只能聯系稅務部門看怎麽處理。如果不接受,可以直接撤銷。加減分報表可以壹年提交壹次,不需要重復提交。提交的企業範圍請參考以上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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