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律的可以考法律職業資格證。此證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依法取得的證書,取得該證書的人可以依法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由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統壹制作、頒發。其他法律職業對該證書沒有硬性要求。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擴展資料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體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部門另行通知並向社會公告。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