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稅務總局發布的兩個1號公告和相關的解讀文件,以及海南稅務的這封信和我們自身的理解,給大家將2023年開票的事情簡單總結壹下:
1、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在2023年的業務,月銷售額不超10萬(季度30萬),開具普通發票,適用征收率1%,享受免稅優惠。
2、如果需要開專票,無論月銷售額超沒超過10萬,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開1%的專票,也可以開3%的專票,或者根據收入情況,部分開1%專票,部分開3%專票,開1%就按1%征稅,開3%就按3%征稅。
3、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在2023年的業務,月銷售額超過10萬(季度30萬),可以開1%普票,1%專票和3%的專票,需要按具體開票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4、政策發布之前,開具的3%征收率的普票,3%征收率的專票,免稅的普票等,最好追回進行作廢、紅沖,然後重開。如果無法追回的,3%的專票可按3%納稅申報,免稅或3%的普票或可按1%申報納稅,具體需以當地稅務局口徑為準。
5、2023年除了補開之前年度適用3%征收率業務之外,是不能開3%的普票了。也就是,納稅義務發生在2023年的適用3%征收率的業務,開普票,只能開1%征收率的。
6、2023年仍有有兩種情況可以開免稅發票,壹種是之前3%免稅期間的業務,做了未開票收入,2023年補開;壹種是,免稅的貨物或服務。
7、新政策並不影響0稅率和5%稅率業務的開票,原來怎麽開,2023年還是怎麽開。
在這裏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雖然小規模納稅人3%免稅的優惠2023年沒有了,起征點也從原來的月度15萬降低到了月度10萬,但是卻可以開1%征收率的專票了,對於納稅人而言,也全非都是壞事。
另外,大家有時間可以去海南稅務局的官網看壹下《致全省增值稅納稅人的壹封信》全文,對於開票、申報都有了較為明確的說明。
文章最後,再次帶大家回顧以下兩個1號文件的主要內容以及對比2022年發生的主要變化:
1、15萬降為10萬:
2、免稅變成1%:
這裏需要提醒大家註意的是,政策適用的對象為小規模納稅人(壹般納稅人無法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單位、個體戶和個人。另外,個人代開,可以享受3%減按1%,但無法享受10萬免稅的優惠。
3、加計抵減15%降為10%,10%降為5%:
這個優惠政策,只有壹般納稅人能享受。另外,有人問為什麽生產性服務業又包括生活服務?其實這個只是為了讓大家能夠更好地享受優惠政策,如果企業生活性服務業單獨占比超過50%,可以直接享受10%加計抵減,如果企業生活性服務業單獨占比不到50%,還可以算到生產性服務業占比裏去,這樣即便沒有10%的,還能享受到5%的加計抵減。
最後,用壹張圖給大家總結壹下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