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附件就是
關於規範調整《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物價局,建設局:
為了加強全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管理,規範全省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行為,促進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四川省價格管理條例》《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建設部74號令)、《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國家計委計價格<99>2255號)及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規範和調整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等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壹、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提供專業服務,承擔建設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中期付款、竣工結算、工程招標標底、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的編制、復核,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根據本通知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實施收費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辦理註冊登記,取得《法入營業執照》;
2、經國家或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
3、依法進行稅務登記,取得稅務登記證書;
4、向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
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所提供的有償服應遵循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平競爭、自願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委托方與咨詢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範本依法簽訂書面協議或合同,明確收費項目(內容)和收費標準,並嚴格按照業務規程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價咨詢單位為有關當事人服務,更不得強制服務,強行收費。
四、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工程造價政策依法辦事,嚴禁弄虛作假。並對其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五、工程造價站解釋定額,招投標機構審查標底,投資主管部門審查工程結算不得收費。設計院(所)進行工程設計,不得另行收取該工程概算編制費。
六、符合以上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經省造價工程師協會審核,到省物價局辦理《收費許證》。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嚴格按《收費許可證》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亮證收費,並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服務內容、計費辦法、收費標準等。凡低於本標準最低限80%以下的收費,屬惡意競爭,由省造價工程師協會按行業自律公約處理。
七、各級價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對無資質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並收費,或強行服務收費等違法行為,。由同級價格、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分別依法嚴肅查處。
八、本通知自二○○六年壹月壹日起試行二年。原川價字費(2000)l 02號及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本誦知為準。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價咨詢收費服務標準》
日期:20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