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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口退稅認定對於退稅開戶銀行賬號有何要求

辦理出口退稅認定對於退稅開戶銀行賬號有何要求, 沒有海外銀行賬號如何獲得退稅

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時,《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退稅開戶銀行賬號”從稅務登記的銀行賬號中選擇壹個填報,不再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開戶行是否可以是外資銀行?

必須是獲準經營國內人民幣業務,並且能接收屬地國庫金庫/待報解預算收入 賬戶劃賬 的銀行。

具體咨詢銀行,最終以國稅核準的 企業提交的退稅備案登記表賬戶資訊為準。

出口退稅認定通知書領到後還要辦理出口退書登記證嗎?

現在國稅局只要給妳登記了,有了出口企業的退稅號碼就行了,國稅沒有出口退稅的專門登記證書。

對於出口退稅妳了解嗎

出口退稅就是國家針對出口企業,此次外貿出口做出的補貼

退稅率是根據產品來定的

退稅有3個前提條件:

1.報關

2.收外匯

3.開17%增值稅票

出口退稅認定會來公司稽核嗎

不會。提交申請就可以了。

求辦理出口退稅的報關手續的內容?

1.出口貨物退稅企業應在其出口貨物裝載的運輸工具辦結海關手續後,向其報關的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的退稅專用報關單(淺黃色)。出口貨物在口岸海關直接辦理出口手續的,由企業在口岸海關辦理。出口貨物在內地海關報關後轉關至口岸海關出口的,內地海關在收到口岸海關的轉關的通知單回執後,才予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海關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價格等簽發出口貨物專用報關單,並按規定收取簽證費。海關簽發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的時間為:裝載出口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海關手續之日起,至海關放行貨物之日起的六個月內。

2.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在出口貨物實際離境後,因此,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出口貨物要待貨物提取出倉庫並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後,海關才能簽發出口貨物退稅裝用報關單。通過轉關運輸方式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貨物,企業應在貨物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後,向處境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3.提取出口保稅倉庫貨物銷售給國內企業或三資企業進行深加工產品復出口的,海關按結轉加工的有關規定辦理,不予簽定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4.企業遺失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可以補辦,補辦時間為自該出口貨物辦結海關出口監管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補辦時,企業應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申請,稅務機關經核實出口貨物確實未辦理過退稅後,簽發《關於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企業得到《報告》後,應該到出口貨物原簽發海關去辦理補辦報關手續。海關憑《報告》補簽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5.企業開展進料加工業務出口貨物辦理出口退稅,必須持外經貿主管部門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部門稽核簽章,稅務部門逐筆登記並將影印件留存備查。海關憑有主管出口退稅稅務部門印章的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方能辦理出口料件“登記手冊”。企業因故未能執行進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記手冊”或海關證明到主管稅務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6.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對1994年1月1日以後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出口貨物,符合《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在辦結海關出口手續後,可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章。

7.出口貨物遇特殊情況發生退關或退運,如海關已簽發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報關人需將該報關單退交海關;如企業以交國家稅務局辦理了退稅手續,則應向稅務局申請《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在辦理退關或退運報關時隨報關單等壹並遞交海關,才予辦理退關或退運。

8.對出口企業違法騙取退稅的行為,由海關和稅務機關按有關規定分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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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後出口退稅如何辦理

8月1日後出口退稅還是按原來的方式辦理,只不過有的地方退稅軟體升級,調整了壹點申報方式,變化不大,只要按要求申報就行了。再壹個外管在出口環節取銷了紙質核銷單,其他對出口收匯管理還是壹樣的。希望可以幫到妳,如果滿意請點“選擇滿意回答”支援壹下,謝謝!

如何辦理登出出口退稅登記

壹、更改登記 出口企業改變電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地點、進出口經營範圍、經營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事項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有關批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變更登記的有關證明檔案和原退稅登記證件等資料到退稅機關辦理退稅變更登記。 退稅機關根據出口企業的申請,經過調查核實後,在原《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上簽署意見,加蓋"變更"字樣的印章,並核法新的《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 二、登出登記 出口企業發生破產、解散、撤消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終止退稅事項的情況,須在批準撤並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前,申報辦理出口退稅登出登記。退稅機關按規定對其清算退稅款後,登出並收回遠簽發的《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 三、驗證和換證 退稅機關定期組織對出口企業退稅登記的查驗工作,對登記證的有關內容與出口企業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進行審驗並確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壹部署,出口企業在辦理國稅稅務登記證的同時,辦理出口退稅登記證換證手續。 四、其他 (1)《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證》不得轉借、塗改、損毀、買賣或者偽造; (2)納稅人遺失出口退稅登記證,應當書面報告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並登報公告宣告作廢,同時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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