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8年,斯密被任命為海關稅務專員,定居於愛丁堡,並繼續研究和寫作。1787年11月和1788年11月又兩次當選為格拉斯哥大學名譽校長(每次任期壹年),1790年7月17日去世。
斯密壹生寫過十幾種有關社會科學的著作,但生前只出版《道德情操論》和《國富論》兩部,其余書稿大都在臨終前由他壹再敦促其摯友焚毀了。他去世後,由後人給他編輯或整理出版的著作有:《哲學論文集》(1795)、《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軍入及軍備的演講》(1896)、《亞當·斯密論美國革命》(1933)、《1762—1763,格拉斯哥大學任教時有關修辭學和文學的講稿》(1963)、《亞當·斯密著作和通信集》(六卷本)(1975—1980)。
斯密的體系把人性論、法律與政治理論、獨特形式的自然神學論與狹義的經濟思考有機地結合在壹起。在其中,他的經濟理論又牢固地置於倫理哲學與歷史的框架之中。他在《道德情操論》中所闡述的人性觀和社會秩序觀,構成了其中經濟學的社會哲學基礎。
在斯密看來,人類的行為是由六種自然的動機所推動的:自愛、同情、追求自由的欲望、正義感、勞動習慣和交換傾向。這些動機經過各種社會機制的細致平衡,會使壹個人的利益不至於與其他人的出現強烈地對立,由此而產生的自利行動必然在個人的利益追求中考慮到其他人的利益。由於深信人類動機的自然平衡和對自然秩序的信仰,斯密提出了他的著名論斷:每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時,都會“被壹只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達到並非出於其本意的目的”。他的經濟學理論正是以這種基本觀點為基礎而對經濟過程作出分析的。
斯密對經濟增長的宏觀經濟分析是建立在其微觀經濟分析的基礎上的,從而形成壹個用來說明市場社會中經濟關系的本質(包括適應這種制度的經濟政策)的完整經濟學體系。
在微觀經濟學方面,他的價值論把勞動看成是價值的惟壹源泉,並且把每壹種商品中所包含的勞動量視為是衡量交換價值的尺度,並以此為基礎,通過考察自然價格和市場價格的關系,分析了競爭約束個人自利行為的作用形式和價格機制配置社會資源的運動過程。他的分配理論分析了工資、利潤和地租的決定,並考察了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他指出,利潤是雇傭勞動創造的、超出工資以上的那部分剩余,但由於競爭的加劇和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減少,利潤率將趨於下降;至於地租,則是土地所有者憑借其壟斷權而獲得的壹種收入。但是,當他力圖把價值論與分配論結合在壹起時,斯密的論述有不少混亂甚至相互矛盾的觀點,成為後來的學者各取所需的源泉。
在宏觀方面,斯密所關心的是經濟增長的性質和動態變化過程:究竟是什麽力量驅使近代社會的經濟不斷發展?按照他的分析,這部分地可歸因於市場機制本身,因為,市場在鼓勵人們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會自然地觸發出他們的勤勞、節儉品質和創造精神,並通過競爭的力量,引導人們把其資源投向生產率最高的經濟領域,從而促成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其他基本的力量,那就是以勞動分工為主要基礎的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資本積累所推動的生產性就業人數的增加。因此,他壹方面詳細分析了分工如何導致勞動者技能的提高、時間的節約和技術進步,並進而考察分工發展的條件,提出“分工受市場規模限制”的著名論點;另壹方面考察了人口的增長和資本的積累對生產性就業量的決定性作用,以及資本積累的源泉——節儉和儲蓄。這些觀點被後來的經濟學家奉為經典。
在經濟政策方面,斯密是經濟自由主義的倡導者。他期望在自律的個人自由基礎上建立起壹種自發調節的社會經濟秩序,因而倡導壹種“自然的、簡單明了的自由體系”。在其中,政府只需維持和平,建立和維持壹個嚴密的執法體制,以及提供教育和其他最低限度的公***事業;政府無需幹預壹般的經濟事務,可以放心地讓每壹個人有按他自己的方式來行動的自由,他自然地會對公***利益做出最大的貢獻。也就是說,自由的社會經濟體制是市場經濟得以順利運行和經濟增長的基本條件。
斯密的理論體系是壹個百科全書式的經濟學體系,雖然其間缺乏嚴密的邏輯以及存在各種矛盾,但兩個多世紀以來,壹直對經濟實踐和經濟學的發展具有廣泛而深刻的影響。幾乎從他還在世時開始,經濟學家、政治學家以及其他學者都力圖使斯密的思想適應其某種體系或時尚。每壹代人和每壹個經濟學派都在尋找“自己的亞當·斯密”,且總能如願以償。因此,把他視為“現代經濟學之父”是有充分理由的,他的著作永遠不失為經濟學的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