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9年8月29日發布的《煙臺市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煙臺市壹次性創業補貼對2016+1後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經營、創業時為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創業者(企業法人)和離職或在崗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限制(牛會計友情提醒:領證的時候可以申請的補貼額度不壹樣。)
2065438年6月+10月1日2065438+2月31日2015日首次取得小微企業營業執照的,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創業者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1萬元。
對2014+1後首次取得營業執照,且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在創辦單位為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城鎮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創業者,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正常經營就是有正常的經營收入。每個創業者、每個企業只能領取壹次。
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起,壹次性創業啟動補貼申請條件中的“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放寬為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對2020年1後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的創業者,壹次性創業補貼由2萬元提高到3萬元。
(牛會計友情提醒:根據上述文件要求,現將申請煙臺創業資助條件整理如下:)
煙臺申請創業補貼需要什麽條件?
壹、有限公司,所需條件:
1,首次創業,法定代表人之前未取得營業執照;
2.如果之前已經取得執照,即使已經註銷,也不符合申請創業補貼的條件;
3.第壹次獲得牌照的時間較晚;
4.在妳創辦的公司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之後只需要6個月);
5.公司有財務報表和賬簿憑證;
6、正常運營12個月(之後只有6個月)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運營;
7.有公司的企業賬戶,補貼資金需要支付給單位公戶;
8.有實際辦公地點,與註冊地址壹致。
二、個體工商戶,所需條件:
1,第壹次創業,經營者之前未取得營業執照;
2.如果之前已經取得執照,即使已經註銷,也不符合申請創業補貼的條件;
3.第壹次獲得牌照的時間較晚;
4.在創辦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城鎮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創業者;
5.有詳細的業務賬目;
6、正常運營12個月以上且申請補貼時仍正常運營;
7.個體工商戶個人賬戶或企業家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8.有實際辦公地點,與註冊地址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