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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開埠的經過

1840年鴉片戰爭使西方列強打開了中國的大門,1842年清政府被迫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英《南京條約》,開放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5處為通商口岸。但西方列強並沒有滿足其侵略的野心,19世紀50年代,英、法、美等國為了進壹步打開中國市場,擴大侵略利益,向清政府提出修改條約,要求中國全境開放通商、鴉片貿易合法化等。遭到清政府拒絕後,英、法兩國便以“亞羅號事件”和“馬神甫事件”為借口,發動了侵略中國的第二次鴉片戰爭。1858年6月、1860年10月英、法等國強迫清政府先後簽訂了不平等的《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增開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牛莊、登州、臺南、淡水、潮州、瓊州、天津11處為通商口岸。這樣壹來,加上第壹次鴉片戰爭開放的5個通商口岸,中國的大部分沿海、沿江地區都被西方列強所染指。

按照不平等的《天津條約》的規定,山東地區只開放壹個通商口岸——登州(蓬萊)。選定在煙臺開埠而放棄登州開埠的是英國駐華公使派駐登州的英國領事馬禮遜。1861年年初,英國駐華公使派馬禮遜到登州籌辦領事館和開埠事宜,馬禮遜從天津由陸路到達德州,後又沿臨清、東昌、濟寧、曲阜壹線深入內地,經過詳細考察後認為:內地河流狹窄水淺,大船不能行進,仍在登州沿海選擇開埠地點。3月5日,馬禮遜行抵濟南。7日,與山東巡撫文煜相見,文煜遂派候補知府董步雲陪同前往登州。來到登州,經過考察,認為該口岸不適於開放,原因是港口水淺(指當時的登州水城),並且沒有船舶避風場所。因為當時的對外貿易活動主要靠船舶,沒有適合的自然港口是不能順利開展貿易的。遂東下來到煙臺,選中煙臺取代登州。馬禮遜選定煙臺開埠的原因主要是煙臺有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優良的港灣,適合當時的貿易活動。同年5月清廷批準將通商口岸由登州改為煙臺。

馬禮遜確定煙臺為通商口岸後,當即催促候補知府董步雲加緊籌辦開埠事宜。隨後,董步雲與登萊青道和登州府協商後,草擬了通商章程,報與清政府三口通商大臣(主管天津、牛莊、煙臺通商事務的官員)崇厚。1861年7月(鹹豐十壹年六月),崇厚派直隸候補知府王啟增、候補知府袁文陛、河工候補縣丞曲紀官等人到煙臺籌辦開埠事宜,並向朝廷請旨轉敕山東巡撫譚廷襄,要登萊青道道臺崇芳等人給予支持。王啟增等人經過短暫的籌備,於1861年8月22日(鹹豐十壹年七月十七日)開關征稅。煙臺港從此對外開放。煙臺港對外開放4個月後,清政府總理衙門大臣奕沂奏請登萊青道移駐煙臺,專司中外稅務,清廷準奏。登萊青道於1862年3月(同治元年二月)由萊州移駐煙臺。登萊青道道臺崇芳兼任東海關監督。

東海關設立後遇到最大的困難就是對外國商船的征稅,原因主要是彼此言語不通。東海關不得不聘任外國人來從事稅務工作,開始只是雇用他們充當翻譯,後來就讓其充任稅務官。充任東海關第壹任稅務司的是英國人漢南,漢南來煙臺的時間是1862年冬天。漢南來煙臺,標誌著煙臺海關權和港口管理權的旁落。在此後的80余年裏,東海關稅務司壹職,壹直由外國人把持。外國人把持海關在當時的中國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上到中國海關總稅務司,下到各通商口岸的海關稅務司都由外國人充任。漢南來煙臺後辦了兩件重要的事情。第壹件是建立了必要的規章制度。1863年3月17日東海關公布了《煙臺口東海關章程》和《船只進口章程》,使煙臺港有史以來第壹次有了港務方面的規章制度。其主要內容大體是:確定了港界、船舶進出港的必辦手續和註意事項;規定港內不準傾倒沙石等。第二件是建立了必要的原始統計。從1863年3月23日這壹天起,煙臺港開始了貿易活動的統計工作。由於港口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規,進出港的船舶數量猛增,港口的貿易也有了很大的發展,為東海關帶來了巨額的稅收。據統計,從1863到1867年間,東海關稅收白銀***達119萬余兩。

然而我們必須看到,洋員稅務司對煙臺港所進行的壹系列港務管理活動,其目的是為適應西方資本主義勢力經濟侵略的需要。西方資本主義勢力在煙臺港的貿易活動中獲益極大。從煙臺港1864年至1867年的各項貿易總額中洋貨所占比重的統計中可以看出:1864年洋貨進口總額占總進出口總額的27%,到1867年洋貨進口總額就上升到51%;而土貨出口則直線下降,1864年還占總進出口總額的47%,到1867年則下降到25%。煙臺港開放之初,洋貨進口的主要品種是:鴉片、棉布、火柴、鐵制品、胡椒、糖等。土貨出口的主要品種有:豆、豆餅、棉花、棗、鹹魚、粉絲、小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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