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縣級設立的延安市醫療保險經辦處,隸屬於延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保險模式:
壹、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1)城市工人
2021延安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根據參保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和上年度退休人員年度基本養老金總額確定,工資總額構成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繳費基數按實計算,低於上年度全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低於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低於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2065438+2009年,我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6996元。
(2)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2021按實計算,低於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低於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的60%。2065438+2009年,我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6996元。
二、繳費比例和標準
(1)城市工人
1.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和標準由財政全額支持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本人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6.5%繳納,其他單位按6.9%繳納,職工個人仍按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繳納。
2.大病保險:用人單位按上壹年度職工年工資總額和退休人員年基本養老金總額的1%繳納。
(2)靈活就業人員
選擇不建立保險個人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6.9%(含生育保險和大病保險);選擇建立個人賬戶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9.9%(含生育保險和大病保險)。
第三,職責分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的審核,同時要加強與稅務部門的合作,嚴格控制繳費基數的審核,確保2021年度參保任務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