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對2023年6月65438+10月1至2023年2月31期間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予以免征。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公告,明確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將於2022年底到期,持續至2023年底。
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期間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為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免征政策實施以來,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得到有效激發。
現將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免征政策延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2023年6月65438+10月1至2023年2月31期間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二、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管理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目錄》。自公布之日起購買的列入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均為符合免稅條件的新能源汽車。
三、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或海關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為準。
四、2022年65438+2月31,目錄中排名靠前的新能源汽車,可按照本公告繼續免征車輛購置稅。
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其余項目,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公告編號13 of 2021)等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22年6-7月,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406.8億元,同比增長654.38+008.5%,其中免征車輛購置稅7654.38+070億元。7月免征車輛購置稅,同比增長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