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註時事的朋友們都知道,央行在2020年末時候,首先在幾所大城市推出了?數字人民幣支付?業務。
與此同時,以央行在2020年12月初約談螞蟻、成功阻止其上市作為序幕,各大互聯網平臺的?存款?業務,相繼自動關停下線。
2020年1月,央行則對外發布《非銀機構支付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壹方面將互聯網金融門檻擡升到史無前例高度,另壹方面,又賦予了自己史無前例監管介入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權力。
支付巨頭的未來在這樣壹種形勢下,阿裏與騰訊等互聯網平臺的股票應聲下跌,預期它們的支付業務,會在監管之下、短期出現較為明顯的萎縮;
與此相應,數字人民幣業務,其所占市場份額則可能會提升。
?電商稅?所帶來的監管系統的效能因為能夠以?電商稅?監督管理的名字,向各大電商平臺植入監管信息系統的緣故,我們與央行聯系緊密的國稅局,也可能在獲得電商平臺監管權限以後,強制電商平臺以?數字人民幣?實時完成繳稅。
在我們另壹篇有關電商稅的回答文章當中,對電商稅已經作出過細致討論,在各類交易糾紛絕大多數由平臺免費處置完結之下,在其他生產、物流環節繳納高額稅收的情況之下,實體管理部門向電商平臺索取稅款的行為實在缺乏來由。並且我們也提及到過技術條件不滿足的問題,即在沒有監管類信息系統支持的條件下,稅務部門根本沒有條件確認不計其數的海量交易數據。
雖然?電商稅?在爭議當中很可能不了了之、沒有下文。但?數字人民幣?最終在種種壓力之下,最終被接入國內各大電商平臺,在2021年應該會成為大概率事件。
消費數據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初步統計數據,2020年全年全國完成GDP超過100萬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以占GDP30%比重計算的話,這個金額超過30萬億人民幣。
而經由我們各大電商平臺,所完成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如果占全部零售總額比例以50%計算,也將高達15萬億人民幣。
考慮到大量的出口同樣用於消費的商品的話,這個消費市場的規模不可謂不大。
是的,不單要考慮國內電商平臺,還要考慮到國際電商平臺,現如今的央行所發行的人民幣,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當中也有近10%份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同樣有很大接入國際電商平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