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未達標職工,指夫妻雙方含國家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建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買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除外)經核定後未達到標準的職工。本通知所稱規定標準,指職工住房面積標準,其中,行政機關公務員、工勤人員的住房按規定執行。
行政機關住房補貼標準:科級以下60平米,正、副科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70平米,副處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正、副科級80平米,正處級90平米,副局級105平米,正局級120平米。行政工勤人員住房補貼標準: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米,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70平米,高級技師80平米。
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標準: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而定。財政部門核撥與財政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按統壹標準執行,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撥,部分補助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按比例核撥。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本辦法規定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留存五年。